8/12/2019 星期一
「門徒說、主阿、在那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路加福音 17:37)
如果我們在主耶穌的所有比喻中、要找一個最簡短、也很難解釋的;路加福音 17:37的比喻「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可能是其中少數的幾個之一:這句話到底在講什麼呢?
要設法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從上下文開始找起:首先,這是主耶穌回答門徒的「在那裡有這事呢?」問題。問的是「在那裡?」;回的是「在那裡!」– 其實是很合邏輯的回答。
另外「有這事呢?」是表示門徒對這事的訝異;而這事就是「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17:24,25) 也就是主再來的突然性、帶來的審判所涉及人的普遍性、和嚴重性。
顯然門徒們對因主再來時的審判、有一些預設的想法,所以當主耶穌講到那時的現象是如此嚴重時,他們想要知道的是在那裡會有這麼大的災禍降臨。
在當時猶太人的想法中,神嚴厲的審判應該是放在不認識神、或欺負猶太人的外邦人身上;所以門徒想要聽到的是一個外邦的國家或城市。
但主耶穌沒有照他們想的回答,只用當時一個生活在郊區的人所都知道的事:當老鷹聚集的地方、必然會找到腐爛的屍首。也就是說:那不是一個特定的地方、而是一種普遍的現象。
腐爛的屍首該是與人的犯罪與敗壞有關、那麼鷹的聚集也就該是與神的審判有關。
所以,我們不能只停在從外表來看鷹的聚集是多麼的壯觀;而是要知道在天空中聚集飛翔的鷹、所指向的地方是腐朽難聞的屍首。
雖然主再來的審判是嚴厲而普遍的;但這卻是一件所有人不得不稱是公平公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