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詩39-41章

2015 讀經默想 – 8/4/2015 詩39-41章

「眷顧貧窮的有福了。他遭難的日子、耶和華必搭救他。」 (詩41:1)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但對基督徒來說,眷顧貧窮人的心有更深一層的考量:惻隱之心不只是那與生俱來的感覺而己,而是耶和華的本性。

在紅燈前遞兩塊錢給無家可歸的人,或許可以滿足一下我樂善好施的願望。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的精打細算、錙銖必較卻是大家視為當然的事。

上次要園丁多做一點工、卻不提工錢是什麼時候?曾經扣著裝修工人的尾款不付嗎?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9,10)

神要求的不是在衝動下一時的善,而是以神的慈愛為心,刻意的、經常的、習慣性的給比我貧窮的人留些餘地。因為我面對的不只是貧窮人,而且是有神形象的人。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我做人處事時經常要想到的事實。

「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善事從神的家做起,是奉著主的名、為耶穌做的。

不求從人身上得到回報,但我可以期昐的是主的回報:「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25:34);「他遭難的日子、耶和華必搭救他」。

我做的是為了別人,我得的是給了我的神的恩和神的褔。這取捨之間不需要太多的考量,都是划算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