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16 星期三 約翰福音 4:1-42
「耶穌說、我有食物喫、是你們不知道的。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麼給他喫麼。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 (約4:32-34)
中國人的吃是聞名世界的:不但是色香味要俱全,食材的種類也要多。山珍海味都來,只要能動的,從頭到腳沒有不能被燒煮成一道上桌的好菜。
我們也受到這些影響,對吃都非常在意。常常聽說為了要找一家好餐館,灣區的中國人可以一點也不介意地開一小時的車。
雖然,我不知道猶太人是不是也像中國人一樣,這麼重視吃;但聖經中的確有許多關於吃的記載。
除了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外,吃的景象也常常用來做為神與人之間關係的表徵。如:渴慕、飽足、牧養…等等,都是與吃有關的。
屬靈的進深也常常與吃連在一起:最後的晚餐、擘餅、以馬忤斯兩位門徒心裏的火熱…等等,都是在吃的場合所發生的事。
然而,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似乎很少把吃與屬靈連起來。
就像這些門徒一樣,為了吃,他們可以長途跋涉、專心去找。但他們無法了解屬靈的食物,可以帶出來靈裏的滿足,那所得到的喜樂是可以超越胃腸裏的滿足的。
主耶穌給我們一個到靈裏滿足的方法:遵行神的旨意、作成他的工。再也沒有比這更簡單、更容易明瞭的了。
今天,雖然餓著肚子的機會不多,但是,不可否認的,我們花在為滿足肚腹上的時間精力,一般都比「遵行神的旨意、作成他的工」來的多。
我是否更羨慕那靈裏的滿足呢?我是不是該多做點神的工呢?
我可以為一頓飯花二個小時,可不可以為神的旨意、神的工也花二個小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