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016 星期六 約翰福音 10章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約10:10,11)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但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是大學時代浪漫的口號。
因為當時不知道什麼是愛情、也沒有失去自由,只有對自己年青的生命有點經驗,還以為生命不是那麼珍貴的。
年紀漸長之後,才知道生命是最重要的。因為只有生命會尋找生命的意義,正如耶穌說的:「生命不勝於飲食麼?身體不勝於衣裳麼?」(太6:25);這個生命是超越了身體的範疇。
真正完整的生命是建築在以神為中心的生活中。
這個生命是在尋找神、把神所關心的放在自己所關心的之前。
這樣,我就發現生命原來不只是為了生命的本身;原來生命的存在也是為了其他的生命 — 這就是一個豐盛的生命。
這也就是基督徒對我們所處的社會、國家、及世界的關心所在。
我們的眼界擴大了,看到神要我們看的;我們的心胸寬廣了,思慮到神要我們委身的。
我的生命不是完全屬於我的,因為,這是神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中所給我的生命。
我生命的貴重不是因為我比別人好,而是我的生命值上另外一個人生命的代價。
這個人就是主耶穌。衪為我付出衪寶貴的生命來換取我的生命。這是即使我願意拿我自己的生命來換取我的生命,也無法做到的!
這個恩典改變了我的生命:如果我的新生命裡有耶穌的生命 — 耶穌為人捨命,我怎能還只顧自己的生命呢?
生命的代價是如此的高,了解生命的人怎麼不會由衷的讚美、感謝賜給他生命的主呢?
一個知道要感恩的人怎麼不會在生活上把愛主、事奉人的實際顯明出來呢?
我的生命豐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