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31,32

8/10/2019 星期六

「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裡,也不要回家。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路加福音 17:31,32)

羅得的妻子在聖經中不是一個很顯著的人,但主耶穌卻特別要門徒們「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事實上,在聖經中除了在創世記19章的「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羅得的妻子這幾個字只有在今天讀的路加福音才有。

所以,即使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可供我們回想的材料並不是很多。那麼、主耶穌要我們想的到底是什麼呢?

從上下文來看,這兩處經文的背景都在講審判和毀滅:羅得的妻子在神滅所多瑪的時候回頭了、把自己也變成了喪失生命的一員;主耶穌講祂再來的時候,人也得很快的反應,不要留戀養生的工具、甚至家人家產。

但主耶穌要我們想的應該是更深的一個問題:羅得的妻子為什麼會不顧神事先特別講明的警告、而回頭看呢?

可能是因為她捨不得自己居住的家、這是難免的人之常情;但更有可能的是她對神的警告半信半疑、根本沒放在心上。

其實羅得的妻子就是第二手基督徒的代表:她與神的關係僅僅限於她是羅得的妻子;她不但沒有與神有直接的關係,她聽神的話唯一的來源也是一個隨波逐留的丈夫羅得。

羅得的屬靈來源只有他的伯父亞伯拉罕,他自己並不認真的追求;但在緊急狀況的時候、天使會親自向他說話、他也聽。(創19:15-23)

然而,羅得的屬靈光景並不是個好見證、他對他的妻子也就沒有什麼好影響。但這卻也不能成為羅得的妻子不順服神的命令的理由。

今天,我們中間也有不少的二手基督徒;他們的信心是靠別人建立起來的:他們沒有自己的靈修、禱告、親近神的時間,以致於他們沒有屬靈上的分辨能力、人云己云、常常懷疑神的話、無法真正的信靠順服神。

他們身邊的人也是泛泛之交、混混噩噩的基督徒;對十字架、主再來的教義一知半解、就聽聽說說罷了,在生活中沒有生命改變的跡象。

「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這是對我們一個很嚴肅的警告:我們是什麼樣的基督徒?經得起主再來的考驗嗎?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25-30

8/9/2019 星期五

「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那時候的人又喫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路加福音 17:25-27)

從受苦到榮耀是主耶穌生命的寫照,也是跟從祂的人的榜樣,這是我們都知道的。

然而,對真正為了信主而受苦的人,這個原則已開不止是基督徒要了解的基礎要道,而且也是他們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了。

主耶穌在講到祂會在榮耀中再來:「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17:24) ,這是信靠衪的人所期盼的;但是緊接著衪就說:「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這是得榮耀之前的必經之路。

「被這世代棄絕」表示人們對主一般的態度:不但不願意接待祂、反而要主動的消滅祂。這種對主的態度從初期使徒的世代、一直到今天的世代都是一樣的。

所以,「先受許多苦」不僅是主耶穌為了背負罪人的罪而受的苦、也是歷代信主的人為愛主的緣故所受的苦。

然而,對一般的普羅大眾來說,他們心裡所想、心中所願的只有每天照常的平安渡日:「人又喫又喝、又娶又嫁」;直到主在大家都意想不到的時間再來了!

主的再來,除了在時間上是出人意料之外,另一個特點是隨之而來的澈底毀滅;不論是方舟外的洪水、還是羅得那日的硫磺,它們共同的特點就是「把他們全都滅了」!

但這個澈底的毀滅是緊接著挪亞進方舟、和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所以,拯救與審判原來是同一個事件;問題在那人是在那一邊?

這就是福音裡不可缺少的信息:沒有審判與毀滅、就不需要有恩典與拯救。

這是我們之所以能情願為主受苦的原因:我們有基督榮耀的生命之先、也有主耶穌受苦、被棄絕的經歷。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22-24

8/8/2019 星期四

「人將要對你們說、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因為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 (路加福音 17:23,24)

在我所接觸到的北美華人基督徒中,對「主再來」這個題目大部分是停留在一個知識層面上的好奇心。

我們知道主再來是非常重要的事,因為聖經上常常提到它;我們也很有興趣聽有關主再來的專題講座,因為這方面的內容是屬於艱深奧秘的一類,只有認真的基督徒才會花時間多了解它。

我們對主再來的好奇心會不會延申到對生活的態度與方式?那就另當別論了!是不是因應當今生活太舒適了、使我們的寧願一直生活在這已經很熟悉的環境中,而對把主再來的關心限制在對頭腦上的認知即可了?

然而,從主耶穌自己的話來看,衪是不期待祂門徒的好奇心是大過具體行動的:「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17:21)

「巴不得」是一種強烈的渴望。為什麼門徒會巴不得呢?可能是因為當下的日子太難過了、換一個環境應該是會好一點;也可能是因為門徒愛主的心太多了、以致於拋下現在所有的來迎接主的再來。

所以,他們會有跟著別人的說法,到那裡、到這裡(17:23)去見主面的行動。然而,主對他們的警告是不要聽從這些謠言,因為主再來的那個日子是像天空中的閃電一樣、大家都看得到的。

我們會不會因為有「像閃電、大家都看得到」的保證,以致於對主再來的日子不太關注了呢?

但也可能是我們的日子過得太舒服了、或我們愛主的心太少了,以致於我們對主再來沒有那巴不得的心呢?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20,21

8/7/2019 星期三

「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 (路加福音 17:20,21)

論到神的國,現代人比較有興趣的問題該是:什麼地方才是神的國?因為我們如果對聖經沒有一個通盤的了解,常會把當代人對地上國家的觀念帶到對神國的理解上。

地上的國家是以領土來劃分國與國的界線,進到另外一個國家、就得先有那個國家的簽證。所以,我們想知道的是:神國的國界在那裏?好讓我們早一點準備進神國的簽證。

但是對早期的猶太人來說,他們所關心的不是神的國在那裡?而是什麼時候神的國來到?因為他們很有把握的知道自己是選民、神的國必定是在猶太國的範圍之中;而他們在神國中、必定有他們的一席之他。

然而、他們卻經常的淪落在國破家亡、或做他國的附庸國的窘況之中。他們把神國與猶太人自己的國家混在一起;所以、他們心裡想的、嘴上問的都是:神的國幾時來到?

主耶穌給他們的回答、卻看不出來是一個對幾時來到正面的回答;反而像是解答我們有關神國向地點問題:神的國「不是眼所能見,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

這是意味著我們基督徒都把神的國瓜分了一小塊、一小塊,自己把它存在心裡、享受那個擁有權嗎?應該不是的。

這裡用複數「你們的心裡」,表示一個合成、集體的所在;所以「在你們心裡」的意思應該不是「在你們心的裡面」,而是在「你們心裡的中間」。這個中間是所有神兒女的心的集合體。

所以,如果我們要為神國的來到、在歷史上找一個特別的時間點,或在地理空間上找一個地點就錯了!

我們也不能斷章取義說我的心就是神的國、或神國的一部分在我的心中;因為神的國是何其廣大、豈是我的心可以容納得下的。

我們該說的是:當你和我的心都完全順服在主的旨意之中、我們同心信靠順服的集合體、就彰顯了神國的主權來到了這個特別的時代與地點,神的國就在我們共同的心裡了!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7:15-19

8/6/2019 星期二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哪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 (路加福音 17:17,18)

在福音書的記載中,主耶穌所行的醫治神蹟雖然不少;但一次把十個長大痳瘋的人集體同時醫好、卻是一個非常特別的事件。

如果路加福音是要以算計醫治的人數來衡量神蹟的話;從17:15開始是一個出人意料的轉折。

因為路加對這十個人被治癒的集體、一個字都不再提,反而把焦點放在其中的一個人身上。

這個人特別的地方、就是他照了主耶穌的話、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之後,又主動的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17:15,16)

而且,這個人另一個特別的地方是:他是撒瑪利亞人、不是猶太人– 撒瑪利亞人是外邦人、為猶太人所看不起的。

他既是外邦人,那麼主耶穌醫治的方法 — 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 應該是讓他很作難的,因為猶太人的祭司不是在事奉他這個外邦人的。

然而在這些尷尬的場合中,他還是照著去做了;他大痳瘋的治癒也確實的在祭司眼中被確定了。

他信心的旅程可以到此告一個段落了;但他又做了一件不尋常的事:又回來在同樣的大眾場合喊叫歸榮耀與神。

另外,我們從主耶穌對整個事件的評語:「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那九個在哪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 也可看出這段記載的中心是在人的敬拜與感恩、而不是在醫治神蹟的本身。

敬拜神是一個承受神恩典的人的自然反應、應該是不用人教的、也不用人要求他去行的,感謝神更該是人的自然回應。然而,原來因應該知道如此行的猶太人不去行、反而原來不受揀選的外邦人做到了。

這就是福音的奧妙之處:該得的沒得到、不該得的反倒得到了。

今天也是一樣:如果我們自認是屬於該被神得的人、那就離福音的真理遠了。真正全人投入的敬拜和感謝,就是基於這種不配的心態;那是神所悅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