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rough the Bible 2016 – Mathew 23:1-12

2016讀經默想 — 馬太福音 23:1-12

10/24/2016 星期一 馬太福音 23:1-12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22:1-4)

福音的道理聽起來是很簡單:就是人犯了罪,要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寶血所成就的救恩,才能得到一個重生、復活的生命。

但是,仔細思想起來,福音的道理一點也下簡單:因為神所劃定的界限與人的經歷、想法、邏輯完全不一樣。

人的罪性使人都以自我為中心;人習慣性的靠自己,在求生的本能中,我們自己解決困難、自己決定是非、自己追求上進…想得到的是別人的稱讚、和自我的肯定。

在這個情況下,人很容易把在宗教、信仰上的追求,也變成了市場經濟的應用:我的得救是應該的,因為我做的比一般人又多、又好。

那些貧窮的、沒有學問的、不懂禮儀的、作惡多端的,得到的是廉價的恩典。

但我是個好人,我該得的恩典是他們不了解、也不該得的。

這就是主耶穌在斥責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地方:他們 (對舊約、摩西五經) 的教導,不是不對;反而是我們都要謹守、遵行的。但是他們的心態不對,以致於能說不能行。

所謂的「好人」,與世上任何一個壞人一樣,他同樣的急需神的恩典、救贖、與生命的改變。

因為,好人的好;同壞人的壞一樣,成為他們來到神面前的攔阻。

人需要救恩的問題,不是決定在這個社會對好人、壞人的定義;而是照神起初照祂形象所創造的、那個犯罪前亞當的標準。

如果認為只有在生命中,被自己錯誤的選擇而受苦、失望的人才需要信仰、擁抱救恩的話;這個人還沒有真正認識生命、枉論他會遇見神。

好人因為更容易靠自己、他離神的恩典就容易更遠。

這對我們在北美的華人是一個貼切的提醒。

Read Through the Bible 2016 – Mathew 22

2016讀經默想 — 馬太福音 22 章

10/23/2016 星期日 馬太福音 22 章

「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太22:19-21)

在這美國總統大選的前夕,政治、選情是大家都有興趣的話題。

尤其在這次的競選中,對候選人在個人行為上的花邊新聞報導、比他們在理念與政見上的差異,要多的多。

其實這也不完全是傳媒界的問題 — 新聞是針對消費大眾的味口。這表示美國的選舉與肥皂劇(Soap Opera)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小了。

許多基督徒眼見這個現像,都非常的憂心、和忿慨;不但彼此之間有些爭辯,也期待著一些有影響力的名牧長們能站出來、為自己擁護的立場說幾句話。

我們處在這個信仰與社會責任上的張力中,要如何的自處呢?

在馬太福音 22 章中,主耶穌在法利賽人的心計下,也踫到了相似的窘境:「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22:17)

不可以的回答,能使耶穌為猶太人出口氣;但被扣上造反羅馬帝國的罪名。

如果回答可以,又會被激進的猶太人解釋成亡國奴的心態。

但是,主耶穌從天而來的智慧、不可能被人的計謀難倒。

祂不急著回答利賽人的問題,反而要他們參與這個問題的解答。

上稅的錢(羅馬幣)有別於奉獻於聖殿的銀錢。羅馬幣上面有該撒的像和號;表示它是屬於該撒的,還給該撒豈不是理所當然?

但是主耶穌不讓人如此簡單的就脫溜了人給自己設的鉤子;更重要的,還有下一句話是要人深思的:「神的物當歸給神」。

什麼是神的物?豈不是像上稅的錢一般,有其所擁有者的像和號嗎?

那麼,神的像和號又在那裡呢?豈不是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嗎?

所以,交稅或不交稅的事、與人是否知道把自己完全歸給神這件事比起來,那一件是大事?那一件是小事?是不難了解的。

同樣的,我們今天在問別人:「你支持那一位候選人?」之前,可能應該要先問一問自己:我關心的是人的國?還是神的國?

不論是誰當選、不管美國的政、經朝那個方向走;我們的禱告還是一樣的:「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9,10)

願我的一票、我的參與都促成了主耶穌的快來(啟22:20)!

Read Through the Bible 2016 – Mathew 21

2016讀經默想 — 馬太福音 21 章

10/22/2016 星期六 馬太福音 21 章

「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太21:42-44)

美國人很喜歡用的字之一是:「決定時刻 – Decision Time」。

例如:每年的四底是孩子決定去那一所大學的時刻;下個月(11月)8日是美國人決定下一任總統是誰的時刻…等。

除非到一個非不得已的時候,兩難之間的取捨,是沒有人願意去做的。

記得我在一家創啟公司做事時,眼見公司的營運日漸窘迫,關門的事實即在眼前。大家的心裡明白將要發生的事;只是都不願意提它、那一天天在等老板決定的時刻,的確很不好受。

耶穌來到了這個世界,也讓世人沒有其他的選擇,必需要面對他在神面前的決定時刻。

透過了耶穌帶來的福音,世人的反應不一定是持著歡喜、接納的態度;反而是大多數的人覺得不安(太2:3)。

照理說人們應該用公正、客觀的角度來看耶穌這個人、他的話、和所帶來的信息;但是多數的人卻不是如此。

因為耶穌的所言、所行帶著真理的權柄;這使人必需面對他平常所習慣的平庸、和苟且;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一個人怎麼會接受耶穌帶給他真理的挑戰、情願放下他的環境包袱、安全窩,把自己往前推一步、來跟隨耶穌呢?

接受了耶穌、就得放下自己已經走了好久的路;但是棄絕了耶穌、就是再回到從前愚蠢的錯誤裡。

在這兩難之間的取捨,真願人都可以選擇放下自己為主的老路。

法利賽人就比我們先遇到了這決定的時刻:耶穌來了後,把他們的世界從根搖動。

他們只有兩種選擇:若不是要殺害耶穌;要不然就要放下自己、跟隨祂走捨己的路。

然而,他們選擇了前者!

今天我們也是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不是把自己的老我治死、就是要把耶穌釘死!

這是一個決定的時刻,我的選擇是什麼?

Read Through the Bible 2016 – Mathew 20

2016讀經默想 — 馬太福音 20 章

10/21/2016 星期五 馬太福音 20 章

「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麼?」 (太20:16)

馬太福音 20 章記載了耶穌講的一個很簡單、卻佷難懂的比喻。

簡單,因為很直接了當的敘述、難懂,因為這位家主完全違反了我們所熟習的常理。

但耶穌講的故事真叫人著迷!祂用簡單的人物和情節,很快的把我們帶到故事裡面。

最精釆的是:祂讓家主先給最後來的工錢,使我們也像先到的工人一樣,有一個期待著他們多得一些的盼望。

但結果卻不是我們所想像的;耶穌的話難就難在這裏、天國的道理也難在這裏。難到要求一個公平的待遇難到有錯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從一個人來見耶穌開始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9:16)。而耶穌對他的要求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我們真的要感謝彼得,因為他的直爽,幫我們把心裡的疑問直接問了耶穌:「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19:27)。

耶穌對彼得的問題沒有責備,反而給他正面的鼓勵:「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19:28-29)

是的,「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我會得著好處和獎賞,但耶穌要我們常提醒我們自己的是:反省我事奉的動機。

耶穌的這個比喻是講給那些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他的使徒們聽的,當彼得問:「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耶穌一方面肯定他們的擺上、另一方面用這個比喻來提醒他們:你事奉的動機是什麼?是為了自己將來的好處嗎?還是懷著一顆愛主的心,為了回應主揀選的恩典而事奉?

如果我為了自己的好處來事奉神,我不自覺的會把自己與別人比,我看不得主給別人的恩典比給我的恩典多、我眼紅了:為什麼別人不見得比我愛主,但他的際遇比我好了這麼多?我的事奉是為了什麼呢?

當我事奉的動機歪曲了,我所重視的事就錯了:因為我不能了解父神的心意,我不能感謝神己經給我的恩典,以致於我更無法承受神要給我更多的恩典。

我只能拿我當得的、走了;神的恩典再也無法給我了。

因為,不是神的恩典不夠用,而是我失去了與神在恩典上的關係、我回到了律法、合約的限制當中!

所以,我要數算神的恩典,存著感恩的心努力作神的工人,過一個能夠承受神恩典的人生。

Read Through the Bible 2016 – Mathew 18-19

2016讀經默想 — 馬太福音 18-19 章

10/20/2016 星期四 馬太福音 18-19 章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太18:18-20)

教會 – 一個在地上彰顯基督身體榮美的團體,她的力量是很大的。

這不僅是教會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教會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而是教會在地上為挽回罪人的見證。

對罪人的挽回,是從我自己身上先做起的:當我有信心把我的罪向弟兄承認的時候,這就能防止我自我欺騙的罪性。

這也是因為我有被弟兄接納、原諒的信心;因為他知道我得罪的不僅是人、而且更是我們在天上的父。

所以,他奉主的名饒恕了我,使我知道、也有把握得到天父的饒恕。

「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在肢體裡的彼此饒恕,是我們對能得到天父饒恕的保證。

對別人講神的道總是比對自己講道來的容易;為別人得醫治的禱告也比為自已的軟弱禱告容易。

為別人的難處、為接受他所需的幫助,是比為自已接受別人的幫助、容易的多;為他人的過犯寬恕那犯罪的人,也應該比為自己的罪行來寬恕自己、來得簡單。

所以,我們需要他人的提醒、別人的代禱、和第三者的鼓勵。

當饒恕的話從教會的弟兄姊妹中說出來時,我們也聽到了父神在天上的饒恕;這正好像是「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

教會是一個捆綁罪惡、釋放罪人、挽回弟兄的地方;正如耶穌所說的:「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1)。這是我們同心合意要做的事;也是在天上的父、必為我們成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