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2016 星期四 哥林多後書 2:12-3:18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 (林後 3:6)
自傱信主、讀過了新約之後,我就對「新約的執事」有特別的印象。因為這是一個牧師、傳道人非常喜歡引用的句子、也是常用的講道題目;在這種耳濡目染之下,我自然受到了影響。
另外一個原因,還是因為可以把自己也當成新約的執事、所以每次讀到這裡,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被重視感。這裡的主詞不是說「我們」嗎?那自然包括了我拉!
而且,這新約的執事比摩西還威風呢!不是嗎?「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麼?」(3:7,8)
但仔細讀了上下文之後,才警覺到這個「我們」不是說我,而是指使徒保羅、和提摩太(1:1)說的。
這裡字句和精意(原文就是聖靈)的對比,原是在解釋不同性質的薦信(3:1-3)。保羅的薦信是用聖靈寫在人的心中;而哥林多教會所敬重摩西、他的薦信是耶和華用手寫在石版上。
所以,這並不是在說一個應許:我能不憑著字句、而憑著精意來解釋聖經;也不是保證我能做一個新約的執事。
那麼,新約的執事是指什麼?誰是新約的執事?他有什麼特色?
新約的執事不但勤奮作工、他是被聖靈所帶領(3:3)、他做工的果效是非常顯明、被眾人所念誦的(3:2)。他完全依靠神(3:5),他把人完完全全的帶到神的面前(3:16,17)。
在這個一切講求速度、時效的世代裡,講關係、寫薦信不僅是找世上工作的必需;連教會的事奉機會也要靠這些方法。
但新約的執事是常有聖靈工作的顯明、他的事奉果效是眾人都知道、和念誦的。這不是一蹴就成的,但是我所羨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