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2015 星期三 代下4-6章
「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從遠方而來、向這殿禱告。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 (代下6:32,33)
人一方面需要群居、另一方面也是非常的以自我為中心。在這兩個看起來互相矛盾的情結中,就產生了一種集體性的自我認定感。
漢人叫南方人為「南蠻嚼舌之音」的人;同樣的,抗戰時的「下江人」、台灣的「外省人」、甚至在美國的中國人也叫非我族類的人為「外國人」。
在民族意識高漲的時代中,這些外國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化外之民。
不僅是中國人、猶太人把外邦人看成狗(可7:27)也是出於同樣的情結。
所以,當所羅門在獻聖殿的禱告中,不但是為了以色列祈禱,也為外邦人祈求(6:32,33)就是一件非常特別的事了。
所羅門非常清楚神不能被人手所造的拘禁:「神果真與世人同住在地上麼.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6:18)。
所以,聖殿不是為神造的,而是為人造的:為了人可以遇見神、人可以知道神與人同在。
人如何遇見神?藉著在聖殿的禱告:「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6:21)。
這向聖殿的禱告、不僅是以色列人的特權,而是所有外邦人都可以做的。其目的是:「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6:33)。
今天,誰可以只認為大使命(太28:18-20)是新約的觀念呢?
今天,我還可以保留狹隘的民族意識、只對中國人的福音工作有負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