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撒上 17:50-18:21

7/6/2017 星期四 撒上 17:50-18:21

「大衛對掃羅說完了話、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就與他結盟。」 (撒上18:1,3)

近年來不時有機會與一些基督徒的朋友們談心,在言談之中,我總難免會問對方這一個問題:「除了你的妻子之外,你有一位可以毫無顧忌深談、交心的弟兄,做你的屬靈伙伴嗎?」

然而,我所得到的答案大部份不是不確定、就是否定的;似乎在現代的社會環境中,有一個深入的友情之交,對男仕(弟兄)們不僅是嚮往,同時也是相當困難的。

在困難或是歡樂時,我們身邊不難找到與能自己一起同悲、或同喜的伙伴;但真正有一位能夠無條件的完全接納彼此、肝膽相照的朋友,卻是非常的難得。

大衛和約拿單都是擊敗非利士人的戰鬥英雄。照常理,他們兩人之間的關係是從彼此的忌妒開始;然而,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

聖經中三次(18:1,3,20,17)以「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來描述約拿單的心;大衛也以相同的心回應約拿單(撒下1:26)。

魯益士(C.S. Lewis)在他的「四種愛」寫到:很少人將友情與親情、愛情這兩種愛等量齊觀,甚至罕有人認為友情也算是一種愛。但友情才帶來最大的愛,而且最能表現人性光輝;可謂視之為生命的精華、美德的園地。

友情是一種最不「自然」的愛,與本能、生理、生活方式、生活需求等,幾乎無關;但所謂的友情非自然特質,正足以用來說明,為什麼它在古代受到推崇;而到了現代卻遭到輕視。

其實,更進一步的思想,神對我們、與我們對神的愛,在某種角度來看,也不是一種自然的愛;但在這愛中的人,他們的滿足、和享受是外人無法想像的。

今天,我如果體驗過了與神深相契合的愛,何嚐不也渴望在友情當中,也可以找到與人在生理、生活方式、生活需求之外,無條件彼此的接納的知心朋友呢?

在這強調情商(EQ)的時代,求神讓我能越過像EQ 這些以實用為指標的條件,能在友情中與我的屬靈伙伴相知、相惜。

2017 每日讀經 — 撒上 17:1-49

7/5/2017 星期三 撒上 17:1-49

「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 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 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 (撒上17:45)

大衛和歌利亞的事蹟可以說是聖經中最著名、最常被傳述的故事之一。連一些經典文學和電影、如華納公司的「 石中劍」,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可惜的是,因為從小就聽了無數遍; 我們在下意識就把它當成了小孩的故事,不再多思想其中的深意了。

事實上,撒母耳記上17章,在結構上有非常巧妙、用心的安排,那原來是為成人們去仔細研讀的。

歌利亞代表了憑箸自己有的能力及裝備,無知、又目中無人地把自己看成比生命更大的愚昧人。

大衛以一個局外人的角色進入這個情節的發展。他以清新的眼光來聽、來看以色列人遇到的難題。

他帶著以神為中心的眼光來到了以拉谷:他對以色列人表現的懼怕非常的奇怪和不解(17:26)。

神的大能在大衛所了解的世界中是遠超過巨人、獅子、和熊(17:34)。在戰場上大衛是沒有經驗的(17:28,39),但是 他並不是不知道神工作的方式(17:45)。

掃羅豈不是那位應該穿上戰衣、帶領以色列人、為神爭戰的王嗎?為什麼他還勉強大衛穿他的戰衣呢(17:38)?

掃羅的戰衣和鎧甲代表了我們經常依靠的裝備、和工具。有了這些,別人就把我們當成受過訓練、被認定的專家。

裝備、 和工具不是沒有用處,可是,在做主工的時候,神要的是基督的門徒:真誠、忠心、真正認識他、依靠他的門徒。

什麼是事情的真像?什麼是事實?

事實不完全的建立在我肉眼所看到的。我生命最主要的部份、也不是別人從外表看到的我。

只有當心被神充滿了之後,我看到的就不再全是那高大、又可怕的歌利亞了!

我的眼睛常看到的是什麼?

我用什麼角度來分析我所看到的?

在事奉上,我是使用我的裝備和工具?還是依靠我的裝備和工具?

2017 每日讀經 — 撒上 16:1-23

7/4/2017 星期二 撒上 16:1-23

「他們來的時候、撒母耳看見以利押、就心裡說、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上16:6,7)

不論古今中外,當一個國家的體制還不健全的時候,每一次政權的轉移都是一個危機 — 檯上的爭權奪利,遭殃的是老百姓。

耶和華厭棄掃羅為王,膏立新王的重任,還是落在撒母耳的肩上(16:1)。然而,不論是撒母耳自己(16:2)、或城裡的長老(16:4),都戰戰兢兢、心裡懼怕。

雖然撒母耳仍然擔起了這有難當的重任,但是,還是難改從前看人的標準:以利押的華美的外貌、和身材的高大,像當年的掃羅一樣,是令人欣賞的。

然而,耶和華說:雖然人看人、是看外貌;但耶和華是看內心。連耶西家前七個兒子都不曾想到的小兒子大衛是可能的侯選人;但耶和華看到了大衛。

大衛真正登上王的寶座,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但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大衛的心一定是從小就單純地敬畏耶和華的。

今天,身為人,我們也在「知人知面不知心」的限制裡面;即使在用人的時候,想要看他的內心,我們也沒有把握可以看得準。

但是,至少我們可以做的是:把自心的心準備好 — 純一、清潔、忠心、敬畏神。

相信神也會看到我們準備好的心、在衪的國度中,使用我們的。

其實,世上的工作又何嚐不是如此呢?一顆好的內心,是有智慧的主管最珍惜的。

盼望我們在這競爭激烈的硅谷、工作上也不忘記這基本的屬靈原則!

2017 每日讀經 — 撒上 14:41-15:35

7/3/2017 星期一 撒上 14:41-15:35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 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 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撒上15:22,23)

順服是一個不容易學的功課。對基督徒來說、我們該有更深的體驗。

有人說:舊約強調的是律法,而新約講的是恩典。所以,我們既在恩典之中,就儘可能地沈浸在主的愛裏,不需要再多講究遵守律法、追求聖潔了。

但是,把順服權柄放在遵守律法之前,卻是源於舊約的觀念:「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15:22)。

耶穌也把順服是表現在行動上的原則說的非常清楚:那個心口不合一的小兒子「父阿、我去.他卻不去。」(太21:30) 根本就是不順服的。

掃羅就是一個這樣的人。他從來沒有公然的反抗耶和華,他可以說是做到了絕大部份耶和華所要求他的:他聽命攻打亞瑪利人(15:7)、他滅了亞瑪利的民(15:8)、他認罪(15:24)。

只有少部份、一些在我們看起來無傷大雅的小事上面,掃羅妥協了:他留下上好的牛羊(15:9)。

也就像我們一樣,在違背神的地方,掃羅都有理由、甚至是有很合理的解釋(15:15)。

撒母耳為掃羅憂愁、終夜為掃羅哀求神(15:11)、他斥責掃羅(15:16-23)、為了掃羅在百姓前的體面,轉身同掃羅回去敬拜耶和華(15:31);但是他的心是傷痛的,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15:35)。

其實,大部份的不順服就是像掃羅一樣,不是完全的抵擋;而是一點一滴地、用自己的意志來蠶食神在我們身上的主權。

神要的順服是從內心發出的順服,那是百分之百、沒有保留、或妥協的可能性。

神是否可能情願我們像那口硬心軟的大兒子:「他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太21:29),而不是像那這口是心非的掃羅、和小兒子呢?

我是順服的人嗎?

我順服的對象是誰?

我順服的標準是什麼?我的尺度?別人的尺度?還是神的尺度?

2017 每日讀經 — 撒上 14:1-40

7/2/2017 星期日 撒上 14:1-40

「掃羅執掌以色列的國權、常常攻擊他四圍的一切仇敵、 就是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和瑣巴諸王、並非利士人,他無論往何處去、都打敗仇敵… 掃羅平生常與非利士人大大爭戰.掃羅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 都招募了來跟隨他。」 (撒上14:47,52)

在工商發達的社會中,人的聲譽、薪資、和報酬都基於他工作的果效。只要一個人負責的項目有成效,錢財、升遷是接著而來的。

但只要有職場經驗的人都知道:有些所謂的成功人士, 他們的成效是因為人厲害、精明、會搶功勞而來的。

對這些人,我們都情願敬而遠之。畢竟,一個有好人品的人,才是我們願意結交的對象。

如果我們只看撒母耳記上14章的結論;照今日社會的標準,掃羅應該是一個很成功、很有戰績的王:「…他無論往何處去、 都打敗仇敵…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14:47,52)

但是,這似乎與14章的前面的記載不太相稱;對戰勝非利士人的一戰,其實是約拿單的功勞。從戰役的一開始,就是約拿單的主動(14:1-16)。

掃羅不但渾然不覺戰事的開始,還得在調察了以後,才知道出去的是約拿單(14:17-19)。他所做的只是在非利士人開始潰敗了之後,乘盛追擊(14:20-23)。

在追擊非利士人的時候,掃羅做了一件蠢事:命令百姓起誓不準吃東西(14:24-26)。只有約拿單不知道這個誓,違反了掃羅的命令(14:27-30)。

之後,掃羅又為百姓吃了帶血的肉,而大發雷霆(14:31-35)。他表面上非常敬虔:為了神不回答他是否該繼續追趕非利士人 他要水落石出地查出誰犯了罪(14:37-42)。

在查出是自己親身兒子約拿單吃了蜂蜜後,掃羅又大義滅親地要處死約拿單(14:43,44)。在百姓集體抗議之下,眾怒難犯之後、他就不了了之地班師回朝,反而坐失了追趕非利士人的機會(14:45,46)。

掃羅似乎總是慢了半拍,在不該做的事上大作文章。

總結一下14章的記載:倒底是誰「救了以色列人脫離搶掠他們之人的手」(14:48)?

可能是約拿單,或是約押(14:50);卻不像是掃羅。但最有可能的是「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得勝」(14:23)。

今天,我看重的是我工作的果效、還是我的品格?

我會不會拿屬靈的外表來遮掩我信心的不足、或判斷力的缺乏呢?

我有可能為了搶功勞,佔據了他人的成果、甚至奪取了神的榮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