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2018 星期六 — 但以理書 2:25-49
「王阿、你在床上想到後來的事、那顯明奧秘事的主、把將來必有的事指示你,至於那奧秘的事顯明給我、並非因我的智慧勝過一切活人、乃為使王知道夢的講解、和心裡的思念。」 (但2:29,30)
在這個工商業高度發達的時代,人把生活分成兩塊彼此不相侵犯的區塊:怎麼樣過個人生活是每個人自由的選擇,別人無權過問;公眾生活是他在社會團體中與別人的交往行為,有一定的規範得遵行。
宗教信仰原是建立個人價值觀最重要的一環,不但影響他的個人生活、也左右了他怎麼樣過自己的公眾生活。
可惜的是,今天的宗教信仰被認為是個人生活的一部份;既然是個人生活,講究的是隱私權、別人無權過問,自己也最好不要在公開場合提到這些事,免得被他人誤會成要強迫對方接納自己的信仰,而侵犯了對方的個人生活。
於是,我們的見證只能在教會的四面牆壁內、分享給其他的基督徒聽;最好也有一些來教會的福音朋友、及慕道友在場,那是傳福音的機會。
但以理是被尼布甲尼撒王從戰俘中選入宮廷學校的少年人,能有一個在王面前事奉王、親身見到王、親口與王說話的機會可能是一輩子難得一有的經歷。
尤其是但以理將要在王、前把別人都無法解決的難題為王解決,他怎麼不興奮!怎麼不好好準備、怎麼不照該遵行的規範,把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仔細斟酌,好好的表現呢!
然而,小小年紀的但以理並沒有急忙的要表現自己、為王解決難題,反而要先告訴王:為王講解夢、和說明王心裡思念的能力不是因但以理的智慧勝過一切活人、而是能明顯奧秘的主藉著他來指示王的!
但以理勇敢的在王面前為主作見證、甚至一開始就把王的身份放在適當的位置:王是在主之下,我是為主來「指示」王的。
今天,我們如果缺少像但以理一般的勇氣、不受社會規範的壓力,把我們的信仰從私人生活面的範疇、擴大到我們的公眾生活面的話;神是不是也很難賜福給我們 — 像衪賜給但以理那麼大的福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