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彌迦書2:1-13

9/21/2018 星期五 彌迦書2:1-13

「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發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霸佔房屋和產業。」 (彌迦書2:1,2)

2015年初在硅谷中心的 Palo Alto市有一件引人爭議的新聞:業主要把當地碩果僅存的一個移動房屋地區收回、改建成商業大樓及高單位住宅。

該地在 El Camino 街旁,地價昂貴,而移動房屋的租戶都是已住了二、三十年的低收入家庭。

照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則,業主有絕對的主權尋求他最大的利益,但這些低收入家庭該怎麼辦?在全美首富之地,有一點公義和憐憫的存在嗎?

最後,窮人在保護他們的家園上還是失敗了;市府湊出了一筆款項,分給他們、打發他們走了。

在二千七百多年前,耶路撒冷的官長和尊貴人(富人),對無助的百姓也有類似的行為。

先知彌迦對他們的警告是以「禍哉!」開始的;以罪孽、奸惡、貪圖、奪取、欺壓、和霸佔來描述這種行為的可恨。(2:2)

事實上,這些不公義的事並不是在臨時、不經意中做出來的。而是「床上圖謀、天一發亮、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2:1)

可以想像得到,這些人晚上睡覺前就在想第二天要做的事。這些的事不但在清醒時候的圖謀,也帶到睡夢中的行動。

所以、第二天天一發亮,他們想好了、計劃週全了,精神抖擻,手有能力了照章行事,萬無一失。

可是,沒想到耶和華也在籌劃,籌劃的是對付他們「我籌劃災禍降與這族、這禍在你們的頸項上不能解脫」。(2:3)

今天,我們的生活也佷忙碌,工作壓力大;朝思暮想的常常是工作上的事。

但,我曾經想過神的公義和憐憫與我的工作、生活有什麼關係嗎?

我在床上想的是什麼?我在思念神的恩慈中入睡嗎?

我早上起來,手有能力、行出來的事能彰顯神的容耀嗎?

— 2018 每日讀經 — 彌迦書1:1-16

9/20/2018 星期四 彌迦書1:1-16

「萬民哪、你們都要聽,地和其上所有的、也都要側耳而聽,主耶和華從他的聖殿要見證你們的不是…眾山在他以下必消化、諸谷必崩裂、如蠟化在火中、如水沖下山坡。這都因雅各的罪過、以色列家的罪惡,雅各的罪過在哪裡呢,豈不是在撒瑪利亞麼,猶大的丘壇在哪裡呢。豈不是在耶路撒冷麼。」 (彌迦書1:2-5)

相信沒有一位中國人不知道包清天、包拯的故事,他辦案的公正和廉明、是歷代老百姓受到不公平待遇時的安慰和盼望。

我對包清天的印象、除了他的一張黑臉外,就屬他的左右大將 – 王朝和馬漢在雄壯與威武的喊聲中,為包清天開堂審案舖路。

彌迦書一開始也是一個法庭審判的場面;然而,雄壯威武的不是那位法官、而是原告!

「主耶和華從他的聖殿要見證你們的不是」,是主耶和華要告!向誰告、誰是那位法官呢?彌迦書沒交待。這不交待的原因可能是有意的 — 事實上,耶和華自己最有資格做法官、但祂把這個寶座空出來了,交給了今天讀聖經的你和我。

誰是被告?「萬民哪、你們都要聽…見證你們的不是」,原來是萬民 — 世界上所有的人!

罪狀是什麼?「這都因雅各的罪過、以色列家的罪惡」,這豈不是太不公平了!雅各的罪過、以色列家的罪惡為什麼要數萬民的不是?

事實上,在數萬民不是的同時,全地也招到了審判 — 諸谷崩裂、如蠟化在火中、如水沖下山坡,這是全面性毀滅的災害。

因為當主耶和華從他的聖殿出來時,那場面比王朝、馬漢為包公的作勢、要雄壯威武的多了,地無法承受耶和華的控告!

當屬神的人犯了罪、尤其是拜假神的罪(猶大的丘壇),受災禍的不僅是那些拜假神的,而是整個世界。

為什麼?因為屬神的人原是要把神的祝福帶到世人中間(創12:2,3),一但這個責任做不到,反到把神的震怒帶來了。

雖然萬民有他們自己的罪、他們也無法為自己喊冤枉;但神卻要我們這些認識救恩的人負責:如果我們生活的中心不在神,偶像就在我們的心中取代了神,那我們的見證在那裡?

2015 讀經默想 – 彌5-7章

12/19/2015 星期六 彌5-7章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彌6:8)

我們教會的年度主題,通常是在前一年的冬令會提出來的。

「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是上個月剛剛過的冬令會的主題,所以可想而知的,2016的教會主題也是「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如果我們在聖經裏找「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這個句子,就可發現它出現了兩次:一次是我們年度主題經文「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申10:12)。

另外一次就是今天讀的6:8。

我們難免好奇的想問:神為什麼向我們要的這麼多?一下要這個、一下又要那個?而且,前後要的是不是有矛盾呢?

答案當然是:沒是有矛盾!

這不是勉強的為聖經衛道,而是仔細的讀經比較之後,才發現申命記強調的是偏向個人的責任(以色列、指選民),而彌迦書所指的是團體、社會、國家的責任(世人,原文為亞當、指所有的人)。

只有當個人能畏耶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之後,整個社會才能夠行公義、好憐憫。

我們都喜歡神的恩典和祝福,尤其是神的同在更是萬人所想要得到的祝福。

神是那位大能的神,神的同在是我們安全的保障。

神是那位施慈愛的神,神的同在是有福的證明。

然而,可能因為人也不願意神對我們要求太多、太管我們的事情。所以,每一次神向人所要的都加上一個「只要」,不是很多很難,而是少的又好記、又可行的。

對一個神國子民的群體來說,與神同行是很重要的,因為同行是同在的表示;同在是平安、祝福的保證。

但同行不是神與我們同行,而是我們與神同行。

神是主人、是領路者;我們是跟隨者,所以我們要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與神同行就可能把神的屬性表現出來,所以行公義、好憐憫不只是與神同行的條件,它更是我們與神同行的結果、和外在的表現。

今天,行公義、好憐憫是我們社會上的表現嗎?

我們的教會有行公義、好憐憫的品格、和行為嗎?

我可以做什麼?從那裏開始?(申10:12)

2015 讀經默想 – 彌1-4章

12/18/2015 星期五 彌1-4章

「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發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他們欺壓人、霸佔房屋和產業。」 (彌2:1,2)

今年(2015)初在硅谷中心的Palo Alto市有一件引人爭議的新聞:業主要把當地碩果僅存的一個移動房屋地區收回、改建成商業大樓及高單位住宅。

該地在El Camino 街旁,地價昂貴,而移動房屋的租戶都是已住了二、三十年的低收入家庭。

照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則,業主有絕對的主權尋求他最大的利益,但這些低收入家庭該怎麼辦?在全美首富之地,有一點公義和憐憫的存在嗎?

最後,窮人在保護他們的家園上還是失敗了;市府湊出了一筆款項,分給他們、打發他們走了。

在二千七百多年前,耶路撒冷的官長和尊貴人(富人),對無助的百姓也有類似的行為。

先知彌迦對他們的警告是以「禍哉!」開始的;以罪孽、奸惡、貪圖、奪取、欺壓、和霸佔來描述這種行為的可恨。(2:2)

事實上,這些不公義的事並不是在臨時、不經意中做出來的。而是「床上圖謀、天一發亮、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2:1)

可以想像得到,這些人晚上睡覺前就在想第二天要做的事。這些的事不但在清醒時候的圖謀,也帶到睡夢中的行動。

所以、第二天天一發亮,他們想好了、計劃週全了,精神抖擻,手有能力了照章行事,萬無一失。

可是,沒想到耶和華也在籌劃,籌劃的是對付他們「我籌劃災禍降與這族、這禍在你們的頸項上不能解脫」。(2:3)

今天,我們的生活也佷忙碌,工作壓力大;朝思暮想的常常是工作上的事。

但,我曾經想過神的公義和憐憫與我的工作、生活有什麼關係嗎?

我在床上想的是什麼?我在思念神的恩慈中入睡嗎?

我早上起來,手有能力、行出來的事能彰顯神的容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