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瑪3-4章

12/31/2015 星期四 瑪3-4章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 (瑪3:1,2)

孩子們小的時候,躲迷藏是他們最喜樂和我玩的遊戲之一。

尤其是開始的那一句:”Ready or not, here I come!” (不管你準備好了沒有,我要來啦!)更增加了一些緊張的氣氛。

我們對於主再來的態度又是什麼呢?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氣氛:在等候中的緊張、和興奮!

主一定要再來,不管人是不是準備好了,衪自己選祂的時間來、衪自己把衪的路打開。

沒有人可以阻礙祂的再來。然而,今天人卻可以抗拒他的憐憫。但是這個時間不是會一直拖延下去的。

基督不是在我們旁邊待命 — 好像在等待人一開口、就馬上要把祝福及恩典傾倒下的僕人(3:10)。

不論我們是否在尋找基督、或在期盼基督,衪一直在工作。衪一直在我們的前面,為我們預備道路、呼喚我們跟隨衪。

我們不能為基督決定衪該為人做什麼事。因為,衪是人生命的主、衪是教會的頭、衪更是叫萬有服在衪腳下的神(弗1:21,22)。

我們能做的、該做的只是回應祂的呼召、參與祂旨意的成全。因為,衪的大能大力不是等在旁邊,隨我們的意來使用(弗3:20)。

「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3:20)

主再來所帶給你和我的是審判、還是獎賞?是看你和我今天對主再來的預備而定。

”Ready or not, here I come!” — 在2015的結束、2016的開始,主啊!讓我做一個警醒禱告、預備你再來的人!

2015 讀經默想 – 瑪1-2章

12/30/2015 星期三 瑪1-2章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麼?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 (瑪1:2,3)

在人身心靈各方面的領悟和表達中,愛,可以說同時是最自然、又最複雜的一項了!

愛是極其自然的:父母對孩子的愛,即使在襁袍中的嬰兒都可以感覺的到。

曾經聽過這個故事:一位長久幫助的部落民族宣教士,在服事當地的語言中沒有愛字。所以,他很費勁地試著講解「神愛世人」,但他們聽不懂。直到他把自己與他們的關係來做例子後,他們馬上明瞭了。

因為,愛是唯一世界通用的言語:愛的行動可以穿越過任何文化、種族、傳統、語文上的鴻溝!

但另一方面,愛卻又是極其複雜、又困難的。這就是為什麼在林前13:4-8所寫愛的篇章是這麼吸引人;為什麼教會的夫妻、親子關係班總是在最受歡迎的課程之一,的原因了。

是不是因為愛人、或接受愛,都要穿越過人自我中心、自私的那一面呢?

人不但是健忘的、又喜歡與別人比,總希望在現在所能看到、享受到的,都要比別人好。

所以,當耶和華對以色列說:「我曾愛你們」;以色列人馬上就回問:「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

是的,以色列人看到的是自己辛苦的生活、受辱的國家。難道這就是被耶和華愛的證據嗎?

但是,神要提醒他們的是揀選的恩典。

雅各並不比以掃好,但神揀選雅各,讓以掃荒涼。除了神主權的揀選 — 沒有什麼原因、也找不到什麼理由,這就是愛了!

今天,我也很容易在物質上與身邊的人比較、只專注在自己生活上的困難,而懷疑神:「你在何事上愛我呢?」

然而,我是否還記得神的揀選之恩?罪得赦免、重擔脫落的喜樂?

當我起了這個「你在何事上愛我」的問題時,是不是我己經失去了起初的愛心了?(啟2:4)

神的豐富要我在信心中去經歷的,我對神的愛也該是從感受裏開始、在信心中成就。

2015 讀經默想 – 亞13-14章

12/29/2015 星期二 亞13-14章

「所有來攻擊耶路撒冷列國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 (亞14:16)

舊約讀到這裏,已將近尾聲。對於舊約的一些名詞,我們也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國中剩下的人」就是其中之一,在其他的經文中也以「餘民」表示。

餘民在舊約是指被擄之後的猶太人,被存留下來,親眼得見耶和華救贖應許的成就。

所以,在我的印象中,餘民在舊約是指猶太人;只是一些神學家把餘民的觀念,括充到新約時代的基督徙後,才與我們有一些關係。

可是仔細讀撒迦利亞書14:16,才警悟到這個餘民也用來指「所有來攻擊耶路撒冷列國中剩下的人」,也就是說,那些猶太人的敵人、神要用重災懲罰的外邦人。

「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是猶太人的傳統,但神的國將要建立在萬邦之上!

聖經再一次的告訴我們:「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11:34,35)。

求主開啟的我的眼,使我讀聖經的時候,不要把原來已有的觀念放在經文的前面。也不要先把自已定位為任何特定的一類,以致於把自己放在旁觀者的位置,白白失去了許多得益的機會。

2015 讀經默想 – 亞10-12章

12/28/2015 星期一 亞10-12章

「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 (亞12:10)

曾經在一本書上讀到了這一句話:「沒有廉價的救恩」,覺得很有道理。

因為,人所犯的罪是這麼大,如果不是神的兒子、主耶穌自己為我們上十字架,我們那有可能有抵擋罪的能力!

這是從主耶穌的角度來看「沒有廉價的救恩」。其實,從人的角度來看,這個救恩也不應該是廉價的。

因為,如果一個人不認清自己被罪纏累的痛苦,就不能真正的認罪悔改。他只把信耶穌當成一種高尚的宗教情操、在自己已經很不錯的人生中,來再增加另一類的水平。

所以,如果人不付上澈底在主耶穌前痛心悔改,只憑著人芸己芸的衝動,他所得到的可能就是一個廉價的救恩,他的信仰沒有建築在穩固的磐石之上。

神藉先知撒迦利亞就把這種痛心悔改的情形寫的很輕楚:「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12:10)

這「為我悲哀」的我倒底是誰呢?不是耶路撒冷的居民,而是神自己。

在這句之前,又特別的提到「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仰望神是理所當然的,但他們所扎的是什麼意思呢?神是可能被人扎的嗎?

感謝神,約翰褔音19:37已經給我們了答案:他們所扎的就是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我們都願意神施恩,把那叫人懇求的靈澆灌下來,使自己、教會得到復興。

但是,我們不要忘了那是在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所發生的事。

今天,我所得的是怎麼樣的褔音?該不會是廉價的救恩吧!

2015 讀經默想 – 亞8-9章

亞 8-9 章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中出來、拉住一個猶大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 (亞8:23)

在台灣,大學畢業生必需服兩年的兵役。曾經在部隊裏的過來人都知道:在訓練士兵的時候,有一種教導法叫做「錯誤的示範」。

我就有親身的經驗:身為排長,在帶兵為「五項戰技」測驗準備的時後,最怕的就是全副武裝,翻越矮牆。

因為那是靠衝力、順著重心的轉移,很快的就可以輕鬆的翻越過去。我知道這個原理,也能很清楚的講解給士兵聽。

可是等到要示範的時候,我心裏一虛,到牆前面就停了下來。任憑九牛二虎的努力,還是爬不上去,惹得全排捧腹大笑。事後,我稱之為錯誤的示範,希望能為自己挽回一點面子。

其實,我們基督徒也都知道:自己要有好的見證,才能有效地傳褔音。可是,看看自己的見證,實在不怎麼樣!

所以,只好說:不要學我的樣子,看看別人的見證、聽聽傳道人講的道理吧!似乎錯誤的示範比較容易做。

撒迦利亞記下了一個我們很大的期望:「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8:23)。

列國諸族中都有人出來與我們一同敬拜神,這是多麼美的景況!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這是因為我們有好見證,不用我們說,連別人都看出來了!

怎麼可能有人做到這些呢?因為:
(1)聽了先知的話(8:9),以神的殿為念,
(2)承受了神的祝福,生活平安、物產豐富(8:12),
(3) 遵行神的律法,眾人誠實,法律公正(8:16,17),
(4)生活喜樂、和平的見證(8:18,19)。

今天,我也有可能從錯誤的示範,轉變成正確的示範嗎?

可能!神己經說的很清楚了,問題是我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