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撒上20-21章

4/25/2015 星期六 撒上20-21章

「大衛將這話放在心裡、甚懼怕迦特王亞吉.就在眾人面前改變了尋常的舉動、在他們手下假裝瘋癲、在城門的門扇上胡寫亂畫、使唾沫流在鬍子上。」 (撒上21:12,13)

唸完了中國歷史以後,少康中興是少數幾個不會忘記的故事。吸引人的不僅是少康義師一起就擊敗了寒浞,而且是少康如何一路從仍國、逃到有虞國,刻苦銘心地為復國準備。

撒母耳記上20,21章就記載了大衛在怎麼樣的情況下,離開了他熟習王室的環境、和愛他的人,像撒母耳、米甲、和約拿單,開始他的逃亡生涯。

在又飢餓、又手無寸鐵的情況下,大衛得瞞著舊識,祭司亞希米勒,掃羅王對他的追殺,才能找到一點餅吃、和要回歌利亞的刀(21:1-9)。

如果大衛這時是很窘迫的話,那他之後逃到敵人非利士的亞吉王那裏,而且必須裝成瘋子,以求生存(21:10-15),這可能是他人生的最底點了。

但是,從聖經描述的焦點來看,耶和華己經離開了掃羅王。在大衛逃亡的窘迫當中,他雖然離開了師長、家人、朋友,但從逃亡路上的一連串巧合的遭遇來看,我們知道神在保守他、與他同在。

我們雖然沒有少康復國那麼大的責任,但是,做為人第一代來到美國的華人來說,離鄉背景是我們共同的經歷。窘迫、窮乏、甚至覺得走頭無路都是親身體驗過的。摩西在矌野牧羊四十年,現在大衛也在矌野逃亡,他們的經歷給了我們什麼安慰?神的同在!

耶穌恩友

耶穌是我親愛朋友,擔當我罪與憂愁;何等權利能將萬事,帶到主恩座前求。
多少平安屢屢失去,多少痛苦白白受;皆因未將各樣事情,帶到主恩座前求。

或遇試煉或遇引誘,或有煩惱壓心頭;切莫灰心切莫喪膽,來到主恩座前求。
何處得此忠心朋友,分擔一切苦與憂;耶穌深知我們軟弱,來到主恩座前求。

是否軟弱勞苦多愁,掛慮重擔壓肩頭;主仍是我避難處所,來到主恩座前求。
親或離我友或棄我,來到主恩座前求;在主懷中必蒙護佑,與主同在永無憂。

2015 讀經默想 – 撒上18-19章

4/24/2015 星期五 撒上18-19章

「約拿單向他父親掃羅替大衛說好話、說、王不可得罪王的僕人大衛.因為他未曾得罪你、他所行的、都與你大有益處。他拚命殺那非利士人、耶和華為以色列眾人大行拯救.那時你看見、甚是歡喜.現在為何無故要殺大衛、流無辜人的血、自己取罪呢。」 (撒上19:4,5)

嫉妒常常是人難以擺脫的罪。

早在三國時代,周瑜的這句話:「既生瑜何生亮」,就道破了從嫉妒心出來的無奈。

1984年獲得奧斯卡獎八項大獎的莫札特傳(Amadeus),更是引人入勝的把薩列里從嫉妒、到成為企圖殺死莫扎特的兇手,其間的過程拍成一部賣座的電影。

但是,這些對嫉妒的描繪都比不上在撒母耳記上18章的記載。掃羅對大衛的嫉妒,成為他對大衛多次殺害企圖的種子。

但無論掃羅怎麼樣的設計陷害,掃羅仍然無法逃過神的主權,他反倒成為神的器皿,要親身參與在神癈自己、立大衛的過程之中。

聖經用一連串的動詞,來描述掃羅的心是怎麼從忿怒走到殺人:掃羅甚發怒、不喜悅(18:8)、怒視大衛(18:9)、在烈怒中胡言亂語(18:10)、拿著槍掄大衛兩次(18:11)、懼怕大衛(18:12)、甚怕大衛(18:15)。

掃羅的計謀一次一次失敗:用女兒的婚姻為殺人的工具(18:17-29)、被自己的兒子挑戰(19:1-3)、派人到大衛家暗殺(19:11-14),都不成功。最後,居然要人把大衛連人帶床都搬來、自己動手殺人(19:14,15);之後,又三次派人到撒母耳處捉拿大衛,自己反倒被捉弄了一番(29:18-24)。

這一連串失敗行動的結果是:女兒米甲愛大衛(18:28)、兒子約拿單愛大衛(19:1)、王的臣僕愛大衛(18:22) 、百姓愛大衛(18:7)。

嫉妒今天仍然在人心裏做祟。我們對做王不見得有興趣,但對在事業成功的人的羨慕,也很容易轉變成嫉妒。尤其是看到自己同儕、或後輩的興起,嫉妒心不知不覺的就萌起了。甚至,在屬靈上的成長、在教會的事奉也有這個可能性呢!

我曾經嫉妒過嗎?我的嫉妒帶來什麼?
我的嫉妒在神的掌權之下、可以發生任何作用嗎?

當我嫉妒的心開始發動時,求神來提醒我馬上在這條往下滑的路上回轉!

2015 讀經默想 – 撒上17章

4/23/2015 星期四 撒上17章

「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 (撒上17:45)

大衛和歌利亞的事蹟可以說是聖經中最著名、最常被傳述的故事之一。連一些經典文學和電影、如華納公司的「石中劍」,都可以看到它的影子。

可惜的是,因為從小就聽了無數遍;我們在下意識就把它當成了小孩的故事,就不再多思想其中的深意了。

事實上,撒母耳記上17章,在結構上有非常巧妙、用心的安排,那原來是為成人們去仔細研讀的。

歌利亞代表了憑箸自己有的能力及裝備,無知、又目中無人地把自己看成比生命更大的愚昧人。

大衛以一個局外人的角色進入這個情節的發展。他以清新的眼光來聽、來看以色列人遇到的難題。

他帶著以神為中心的眼光來到了以拉谷:他對以色列人表現的懼怕非常的奇怪和不解(17:26)。神的大能在他所了解的世界中是遠超過巨人、獅子、和熊的(17:34)。在戰場上大衛是沒有經驗的(17:28,39),但是,他並不是不知道神工作的方式(17:45)。

掃羅豈不是那位應該穿上戰衣、帶領以色列人、為神爭戰的王嗎?為什麼他還勉強大衛穿他的戰衣呢(17:38)?

掃羅的戰衣和鎧甲代表了我們經常依靠的裝備、和工具。有了這些,別人就把我們當成受過訓練、被認定的專家。裝備、和工具不是沒有用處,可是,在做主工的時候,神要的是基督的門徒:真誠、忠心、真正認識他、依靠他的門徒。

什麼是事情的真像?什麼是事實?

事實不完全的建立在我肉眼所看到的。我生命最主要的部份、也不是別人從外表看到的我。

只有當心被神充滿了之後,我看到的就不再全是那高大、又可怕的歌利亞了!

我的眼睛常看到的是什麼?
我用什麼角度來分析我所看到的?

在事奉上,我是使用我的裝備和工具?還是依靠我的裝備和工具?

2015 讀經默想 – 撒上15-16章

4/22/2015 星期三 撒上15-16章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撒上15:22,23)

順服是一個不容易學的功課。對基督徒來說、我們該有更深的體驗。

有人說:舊約強調的是律法,而新約講的是恩典。所以,我們既在恩典之中,就儘可能地沈浸在主的愛裏,不需要再多講究遵守律法、追求聖潔了。

但是,把順服權柄放在遵守律法之前,卻是源於舊約的觀念:「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15:22)。

耶穌也把順服是表現在行動上的原則說的非常清楚。那個心口不合一的小兒子「父阿、我去.他卻不去。」(太21:30) 是根本就不順服的。

掃羅就是一個這樣的人。他從來沒有公然的反抗耶和華,他可以說是做到了絕大部份耶和華所要求他的:他聽命攻打亞瑪利人(15:7)、他滅了亞瑪利的民(15:8)、他認罪(15:24)。

只有少部份、一些在我們看起來無傷大雅的小事上面,掃羅妥協了。他留下上好的牛羊(15:9)。也就像我們一樣,在違背神的地方,他都有理由、甚至是有很合理的解釋(15:15)。

撒母耳為掃羅憂愁、終夜為掃羅哀求神(15:11)、他斥責掃羅(15:16-23)、為了掃羅在百姓前的體面,轉身同掃羅回去敬拜耶和華(15:31);但是他的心是傷痛的,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15:35)。

其實,大部份的不順服就是像掃羅一樣,不是完全的抵擋;而是一點一滴地、用自己的意志來蠶食神在我們身上的主權。

神要的順服是從內心發出的順服,那是百分之百、沒有保留、或妥協的可能性。

神是否可能情願我們像那口硬心軟的大兒子:「他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太21:29),而不是像那這口是心非的掃羅、和小兒子呢?

我是順服的人嗎?
我順服的對象是誰?
我順服的標準是什麼?我的尺度?別人的尺度?還是神的尺度?

2015 讀經默想 – 撒上14章

04/21/2015 星期二 撒上14章

「掃羅執掌以色列的國權、常常攻擊他四圍的一切仇敵、就是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和瑣巴諸王、並非利士人.他無論往何處去、都打敗仇敵… 掃羅平生常與非利士人大大爭戰.掃羅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 (撒上14:47,52)

在工商發達的社會中,人的聲譽、薪資、和報酬都基於他工作的果效。只要一個人負責的項目有成效,錢財、升遷是接著而來的。

但只要有職場經驗的人都知道:有些所謂的成功人士,他們的成效是因為人厲害、精明、會搶功勞而來的。對這些人,我們都情願敬而遠之。畢竟,一個有好人品的人,才是我們願意結交的對象。

如果我們只看撒母耳記上14章的結論;照今日社會的標準,掃羅應該是一個很成功、很有戰績的王:「…他無論往何處去、都打敗仇敵…遇見有能力的人、或勇士、都招募了來跟隨他。」(14:47,52)

但是,這似乎與14章的前面的記載不太相稱。對戰勝非利士人的一戰,其實是約拿單的功勞。

從戰役的一開始,就是約拿單的主動 (14:1-16) 。掃羅不但渾然不覺戰事的開始,還得在調察了以後,才知道出去的是約拿單(14:17-19)。他所做的只是在非利士人開始潰敗了之後,乘盛追擊(14:20-23)。

在追擊非利士人的時候,掃羅做了一件蠢事:命令百姓起誓不準吃東西(14:24-26)。只有約拿單不知道這個誓,違反了掃羅的命令(14:27-30)。

之後,掃羅又為百姓吃了帶血的肉,而大發雷霆(14:31-35)。他表面上非常敬虔:為了神不回答他是否該繼續追趕非利士人,他要水落石出地查出誰犯了罪(14:37-42)。

在查出是自己親身兒子約拿單吃了蜂蜜後,掃羅又大義滅親地要處死約拿單(14:43,44)。只有在百姓集體抗議之下,眾怒難犯之後、他就不了了之地班師回朝,反而坐失了追趕非利士人的機會(14:45,46)。

掃羅似乎總是慢了半拍,在不該做的事上大作文章。

總結一下14章的記載:倒底是誰「救了以色列人脫離搶掠他們之人的手」(14:48)?可能是約拿單,或是約押(14:50);卻不像是掃羅。但最有可能的是「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得勝」(14:23)。

今天,我看重的是我工作的果效、還是我的品格?
我會不會拿屬靈的外表來遮掩我信心的不足、或判斷力的缺乏呢?
我有可能為了搶功勞,佔據了他人的成果、甚至奪取了神的榮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