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9/2017 星期三 民數記 28:1-29:40
「七月十五日、你們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又要將公牛犢十三隻、公綿羊兩隻、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 (民29:12,13)
住棚節是以色列人所過的最重要的節日之一,在約翰福音第七章以「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來描述住棚節的最後一天。
原來,住棚節是連續七天的節慶。而且,在這七天之內,每天都要獻上很多的祭物:公牛犢、公綿羊、公羊羔、素祭、奠祭、燔祭、和贖罪祭。
其中很特別的一點是:第一天要獻13隻公牛犢、以後每天遞減一隻,直到第七天獻7隻公牛犢。
七天共獻了:13+12+11…+7=70隻公牛犢,這個數量確實是不少;而且、七十這個數目,正好是挪亞洪水以後,在創世記十章記載的列國的數目。
因此,猶太人將住棚節的獻祭、視為他們履行祭司的職分:為列國獻祭給神。
這就是在出埃及記中,神對以色列人的命令:「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19:6)
神不只是以色列的 神,也是列國的神;神不但要與以色列人同在,也要與萬民同在。有一天,萬國萬邦都會認識、並敬拜這位獨一真神。
然而,這祭司的職分不僅是交待給以色列人、也是交待給今天的我們。
所以,我們不僅要有廣大的胸襟、和眼光,也要準備付上很大的心血、和代價。
但是,那最大的代價是罪得贖的代價,主耶穌己經為我們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