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28:1-29:40

4/19/2017 星期三 民數記 28:1-29:40

「七月十五日、你們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又要將公牛犢十三隻、公綿羊兩隻、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 (民29:12,13)

住棚節是以色列人所過的最重要的節日之一,在約翰福音第七章以「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來描述住棚節的最後一天。

原來,住棚節是連續七天的節慶。而且,在這七天之內,每天都要獻上很多的祭物:公牛犢、公綿羊、公羊羔、素祭、奠祭、燔祭、和贖罪祭。

其中很特別的一點是:第一天要獻13隻公牛犢、以後每天遞減一隻,直到第七天獻7隻公牛犢。

七天共獻了:13+12+11…+7=70隻公牛犢,這個數量確實是不少;而且、七十這個數目,正好是挪亞洪水以後,在創世記十章記載的列國的數目。

因此,猶太人將住棚節的獻祭、視為他們履行祭司的職分:為列國獻祭給神。

這就是在出埃及記中,神對以色列人的命令:「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19:6)

神不只是以色列的 神,也是列國的神;神不但要與以色列人同在,也要與萬民同在。有一天,萬國萬邦都會認識、並敬拜這位獨一真神。

然而,這祭司的職分不僅是交待給以色列人、也是交待給今天的我們。

所以,我們不僅要有廣大的胸襟、和眼光,也要準備付上很大的心血、和代價。

但是,那最大的代價是罪得贖的代價,主耶穌己經為我們付了。

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26:52-27:23

4/18/2017 星期二 民數記 26:52-27:23

「西羅非哈的女兒…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為甚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於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民27:1-5)

做帶領的人都不願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但困難總是會發生。

對於領導人來說,即使這些免不了的事發生了,最好是可以私下解決了事。

在大眾之前的公然投訴,可能是屬於非常難處理的事!

摩西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頒布律法、數點人數後,一切的安排都已就緒了;就在這個時候,西羅非哈的女兒們突然的在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要求為她們主持公道!

摩西的教育、資歷、地位、及聲望與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是天地之別,她們的行為顯然是有失體面。

摩西當時會是怎想的?聖經沒有記載,但這給我們了一些想像的空間:律法畢竟已經頒布了,社會秩序也上了軌道,西羅非哈的這些女兒們怎麼可以如此大膽的挑戰權威?難到耶和華曉諭的律法不夠完全嗎?

憑著摩西的智慧和聲望,他大可草草的打發這些升斗小民快快的離開。

但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27:11) — 於是一項重大的產業繼承法就從此就定案了。

這也許是以色列歷史上第一次成功的民眾陳情事件、也可能是第一次有關爭取女權的記載。

摩西的謙卑、謹慎、及敬畏神的心,把一件難以處理的事帶到一個美善的結果。這是智慧人做事的方法。

我是怎麼樣處理衝突的?

我重視我的面子過於事情的本身嗎?

我凡事先講理呢?或是先考慮前規、傳統呢?

還是先求告神?

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25:1-26:51

4/17/2017 星期一 民數記 25:1-26:51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民25:11,13)

以色列人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百姓「就」喫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與巴力毗珥連合,因而犯了大罪(25:1-3)。

由性行為的淫亂、到信仰上的淫亂,這是歷史上一再出現的悲劇。

這件事看起來沒有什麼前因,但後來在民31:8,16的記載,我們才知道這是巴蘭的計謀、他也因此而喪命。

然而,身為神應許的承受者、以色列人卻沒有理由在淫亂上受到巴蘭計謀的影響。

當以色列人知道他們所做的錯事之後,「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在會幕門前哭泣」(25:6)。

但接下來所記載兩個人的行動卻是兩個極端:首先,心利、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在眾人哭泣之中,帶著米甸女人哥斯比行淫(25:14,15)。

其次,非尼哈在眾人之中挻身而出,以槍刺透了正在行淫的兩人。

我們對於顯明的事都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眾人在錯誤中時,我們也常有一種要為真理站出來的衝動。

但是,跟隨年歲的增長,我們銳氣不再,行動也保守了一些,那種做為第一個挻身而出的人所需的勇氣也漸漸消失了!

有些時候,是否在不公義情況下保持著沈默的人、比那犯罪的人好不了多少呢?

非尼哈以神的忌邪為心,神以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來記念他忌邪的激動。

我是否習慣了以沈默阻礙神的工作呢?

我是否還保持著那敏銳忌邪的心?

我人生中的「非尼哈時刻」在哪?

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23:13-24:2

4/16/2017 星期日 民數記 23:13-24:25

「雅各阿、你的帳棚何等華美。以色列阿、你的帳幕何其華麗,如接連的山谷、如河旁的園子、如耶和華所栽的沉香樹、如水邊的香柏木。水要從他的桶裡流出、種子要撒在多水之處、他的王必超過亞甲、他的國必要振興。」 (民24:5-7)

英文中有一句話:”beauty is in the eye of beholder”,中譯為「情人眼裡出西施」。

這個翻譯雖然典雅,但似乎把原意中廣泛的美麗之意、只限制在男女感情之中,是有些可惜。

其實,當一個人看到他所親愛的,難免不把美麗加在他所愛的對象上。

就像從前聽到人稱讚新生嬰兒的美麗、和可愛時,總覺得有些矯情;因為,客觀的來看,新生嬰兒實在是不怎麼美麗。

然而,直等到當爸爸的時候、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新生孩子、是那麼樣的完好無瑕、全然美麗。

同樣的,在曠野漂流多年的以色列,不論是外表、或內涵,都應該與華美相差甚遠。

所以,巴蘭拿了巴勒的金銀之後,面對著以色列漂流的曠野、詛咒以色列當是不難的事。

可是,當巴蘭閉上眼目,他「得聽神的言語、得見全能者的異象」(24:4),讚美雅各、和以色列的話就不覺而出。

今天,我們在教會裡面,看到的人和事也不見得完全華美、合意。

但是,不要忘記教會(當然也包括我們自己)是基督的新婦,基督是怎樣的看我們!

難怪,使徒保羅有這個焦慮:「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林後11:2,3)

「我們要歡喜快樂、將榮耀歸給他,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啟19:7,8)

我們是不是自己預備好了?

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21- 23:12

4/15/2017 星期六 民數記 21- 23:12

「巴蘭回答巴勒的臣僕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現在我請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甚麼。」(民22:18,19)

如果有人想練習人物查經的話,巴蘭可以是一個很好的題目。描述他的篇幅不多,但內容卻很豐富。

巴蘭似乎是認識神的人、神也與他說話(22:9);他也好像是聽神的話(22:13,18),但是神卻要藉著他平日所騎的驢子向他說話,他才真正的聽見(22:30)。

巴蘭認罪(22:34),但沒有悔改(22:41);他做事似乎不衝動 — 「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我必照耶和華所曉諭我的、回報你們」(22:8,19,38);但貪財的心卻是非常的堅定(22:7,17)。

巴蘭到底是個怎樣的人呢?一個好先知變壞了、或是一個壞先知想要做好事?

對巴蘭最正確的評估還是要回到聖經:「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彼後 2:16);「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猶11);「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喫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 2:14)。

巴蘭原是一個拜偶像、外邦人的祭司;他熟習靈界的事,他所認識的耶和華與他平常玩弄在手掌之中的諸神祗並沒有什麼不一樣;他敬虔的言語和外貌是他賺取錢財的方法。

原來,民數記22-24章是用諷剌的語法、描繪一個想利用神的人、反倒是怎麼被神來用。

如果我們不以全貌來看這個人的話,也是容易被那些看似虔誠的外表欺騙了!

想想看巴蘭什麼都有:金錢(22:18)、名聲(22:6)、權力(22:36)。

今天這個以追求金錢、名聲、權力為首的世界裏,如果巴蘭還在的話,仍然可能是很多人所羨慕的對象;但人貪財的心還是永遠沒法被滿足的。

如果我今天對生活還有一點缺憾的話,那該是什麼?

我常想的是什麼?

我的敬虔是在外貌還是在內心?

求主不讓我有貪財的開始、枉論在貪財的錯謬裡直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