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16:1-28

3/17/2017 星期五 利未記 16:1-28

「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利16:7-10)

「阿撒瀉勒」是從阿拉伯語系的「阿撒勒」轉變而來,阿撒勒是驅逐、移開的意思;所以,「阿撒瀉勒」是澈底的驅逐、完全的移開。

亞倫要先以公牛來為自己和本家贖罪(16:6),然後再為百姓贖罪。這兩隻公山羊代表百姓「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16:7)等著與神同在、遇見神的光景。

來朝見神的百姓,像這兩隻公山羊一般,只有兩種選擇:其一是先解決自己罪的問題,就得流血死亡,如那隻歸與耶和華的羊,做為贖罪祭。

另一個可能性是像歸與阿撒瀉勒的那隻羊,被澈底的驅逐到營地外的曠野中;那兒沒有神的同在與保護,面對的是野獸的攻擊和沙漠的折磨。

一隻是贖罪祭的羊、另一隻是代罪的羊。

我們平常所說聽的代罪羔羊,就是指這隻歸阿撒瀉勒的羊。

它帶著百姓未解決的罪,只好遠遠地離開聖潔的神。雖然它在曠野也是面對著死亡,但它沒有為百姓解決罪的問題。

耶穌卻是為我們做贖罪祭的羊,祂死,為了我解決了罪的問題;祂死,為了我可以活在神的面前。

那做代罪的羔羊,令人同情;但那做贖罪祭的羔羊,令我們感恩。

今天,我知道神怎麼對付罪的問題嗎?

我可以輕看罪的問題嗎?我可以對罪的不敏感嗎?

我有什麼罪要對付的?我要怎麼樣來感謝耶穌的救恩?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14:33-15:33

3/16/2017 星期四 利未記 14:33-15:33

「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現象窪於牆…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又要用別的石頭、代替那挖出來的石頭.要另用灰泥墁房子。」 (利14:37,40,42)

據報導、在連續五年的乾旱之後,今年加州在二月底的累積雨量,已打破了從122年前(1895)開始保留的記錄。

這空前的雨量不止是解決了我們擔心已久的旱象而己,也帶給人們一些意想不到的災害。

聖荷西市區附近的越南裔住宅區、在2/21/2017深夜中,被警察急促的敲門聲吵醒。原來,附近的土狼河(Coyote River)氾濫,多達一萬四千戶的民眾必需緊急疏散。

雖然氾濫不到一天、水就退下去了;但淹水後災情的處理是件大事:所有被水泡過的地板、牆壁、門窗..都必需拆除、更換,造成災民在財務上具大的損失。

因為泡水後的建材會發霉、長青苔,不但損傷房子的強度、也會引起呼吸器官的疾病。

利未記中對大麻瘋病患的隔離、和清除的條例,與被水災泡過的房子比較起來,也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除了病人要隔離外,連他住的房子也要仔細檢查,是不是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在牆窪之處;萬一真的有,連做牆的石頭都得挖出來、扔在城外。

照我們現在的醫葯常識來看,這是對高度傳染性疾病、很合理的處理方式。

然而,我們對罪、卻不見得是能夠那麼清楚的分辯、願意那麼徹底的清除。

我們總認為,只要不犯大錯、只要小錯不被捉到、只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夠了。

但神對潔淨的要求是澈底又完全的、絲毫沒有模糊的地方、也找不到可以妥協之處。

於是,人就處在一個困境之中:即無法不犯罪;犯了罪之後、也很難把罪完全清除掉。

這個困境的解決,要一直等到耶穌上十字架的受死、和復活才得到了全面的解決!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14:1-32

3/15/2017 星期三 利未記 14:1-32

「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 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 (利14:2,18,19)

13,14章都以大痲瘋為主題。大痲瘋被視為令人憎惡、會擴散和傳染的病,整個社會都要嚴加防範;不論在檢驗上的確認(13章)、或者痊癒後的接納(14章),都是非常的謹慎。

一個患大痲瘋的人,不僅在日常生活上受到了隔離;他也被摒除在與以色列人全體一起敬拜神的機會。

因此,當他痊癒後,再一次被接納入這個信心的團體當中時,不僅要確定他疾病的痊癒(14:3-9)、也要對付他在聖潔上的缺失(10-32)。

在這整個的過程中,我們可以觀察到是:

(1)「那求潔淨人的…(14:18)」:痲瘋病人自己先要有一顆求潔淨、被社會接納的心;

(2)「要帶他去(14:2)」:他不但自己願意,還要有人願意幫助他展開這個被接納的程序;

(3)「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痲瘋痊愈了,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14:3,4)」:他身體上潔淨與屬靈上潔淨的確認是同時開始的;但屬靈上潔淨的程序顯然是更長、更複雜(14:4-32)。

一個痊癒的大痲瘋病人,他痊癒的本身就是一件不循常的事;但是他能夠恢復與家人、整個社會的關係,對他是件更特別有意義的事。

然而,最重要的是:他能再一次與色列人回到會幕、參與祭司為他的獻祭,這表示了神對他的接納。

今天,神為什麼可以接納我呢?神與我之間有什麼阻隔嗎?

我注重被人群的接納過於被神的接納嗎?

我自己有一顆強烈求潔淨的心嗎?

我願意幫助我身邊的人被人、被神接納嗎?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13:1-59

3/14/2017 星期二 利未記 13:1-59

「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必在火中焚燒。」 (利13:52)

利末記11-14章都是在講「潔淨」的問題:11章講食物、12章講生產、13,14章講大麻瘋。

為什麼神在以色列人一出埃及之後,就藉著摩西,如此詳細地列舉了潔淨的條例呢?

我們容易聯想的是因為衛生、與健康的緣故;但在屬靈上,它應該有更深一層的用意。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11:45)

顯然地,以色列人要潔淨,是與神的聖潔有關;所以聖潔的第一個特性就是「分別為聖」(出28:38)。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潔淨的禮儀是一種以分別為聖為生活方式的特徵;以色列人在一出埃及之後,他們的生活方式就與外邦人不同了。

「那染了災病的…必在火中焚燒」:潔淨需要竭力保持;但不潔淨卻非常容易感染。

尤其,在一個屬靈的團體中,潔淨的團體是基於每一個人的潔淨,成為潔淨的人是對每一個人的要求;因為不潔淨的個人能破壞整個團體的潔淨。

巴刻在「重尋聖潔」寫著:「聖潔同時是行動和動機、品行和性格、神的恩典和人的努力、聽命和創意、順服和主動、奉獻給神和向人委身、自律和獻出自己、公義和愛。」可見外在的禮儀行為是內在動機的表現。

今天,我對聖潔的持守用心嗎?

我的所思所行,那些是不潔淨的?我如何對付那些不潔淨的?

我對教會的聖潔有什麼影響?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11:1-12:8

3/13/2017 星期一 利未記 11:1-12:8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喫的、與不可喫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利11:47)

食物律大概是今天最受到詬病的律法,大多數基督徒都認為食物律已經在新約中被廢除了!

其實,潔淨和不潔淨的分別,早在創世記中就出現了:洪水的時候, 神要挪亞帶潔淨的畜類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一公一母進入方舟。

在那裡所談的潔淨與不潔淨,並不是一般意義下的潔淨,而是指「儀式上的潔淨」。這也是洪水結束後, 挪亞用潔淨的牲畜和飛鳥獻祭的原因。

另一方面,神也對挪亞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創9:3) 。

既然神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凡是神所賜的食物本身並沒有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

這也是使徒保羅為什麼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羅14:14) 。

潔淨與不潔淨,是關乎是否適合獻祭給神的, 而不是食物的本質的好壞、健康的問題。

主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太5:18) 。 那麼,我們須不須要守食物律呢?

守食物律和守其他的律法一樣,不是得救的憑藉,因為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基督徒遵行律法,因為律法是神對人的心意,我們願意作順命的兒女。

今天,我們不介意喫那些不潔淨的食物,這是因為我們存感恩的心、領受神的一切供應。

食物律的屬靈原則乃在於「分別」,守或不守食物律其實不要緊,真正重要的是要把我們的生活分別為聖、歸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