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2017 星期三 申命記 21:1- 22:30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挂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申21:22,23)
有時候,從摩西五經中尋找現今的應用,的確不是容易的事。
因為,時代、背景、環境的差距,使得找出正確的精意得經過一些複雜、謹慎的程序;但現代人不見得有這種耐心如此去做。
申命記廿一章中的命案、異族的婚姻、悖逆的兒子、死刑罪犯屍體的處理..等,從現在的角度看來是即嚴酷、又奇特的規定。
然而,我們還是要相信舊約的原則、對現在的我們仍然是有意義的;只是我們不見得能夠完全的了解它。
所以,存一個謙卑的態度、小心謹慎的解釋是有必要的。
「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這句話的義意是少數我們有把握、也特別珍惜的解釋。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3:13)
原來,這個咒詛、和殘酷的刑罰是在預表神自己的兒子、基督耶穌所要承受的死。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死是罪必然的後果。
罪即屬眾人、死和咒詛理當也屬眾人。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神對人性命的重視(19:4;20:5-7;21:3,4)。
在這無法兩全成其美的情況下,神為眾人咒詛了他自己的兒子。
我們今天之所以從律法中脫出來、得以自由,是因為耶穌為了我們承受了死的咒詛。
我們所得自由的目的、也是為了這個自由可以使我們脫離了罪的捆綁;使我們可以長成像他兒子的模樣。
我喜歡讀舊約嗎?當舊約隱藏的珍寶被揭開後,我的心裏興奮嗎?
我從這幾個月的讀舊約中得到了些什麼我從前沒有留意到的珍寶?
我在那些方面可能誤用了在基督裏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