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2017 星期天 約伯記 4:1-5:27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伯5:17,18)
人的智慧、使人在地上所有的生物中,是唯一可以思想、整理邏輯關係的受造物。
既然有這種分析的能力,我們難免有一種去解釋身邊發生所有事情的願望;其中因果關係是我們最容易理解、也是最熟悉的方法。
在這種的本能之下,再加上從小就被教導的、是非善惡分明的價值、道德關念;因而對於遭受苦難最容易、也是最合理的解釋方法就是:這個人在某種時間、某些特定的狀況下做了一個錯事。
所以,當遇見了在別人身上突然來的苦難,我們雖然嘴上不講、但心裡很容易這麼想:他必定是從前做了什麼虧心事吧!這種想法不完全是出於冷酷的旁觀心態,而是我們自己對合理解釋事情的慾望。
但在人生的歷練多一點以後,人知道他身邊還有很多自己無法解釋的事情;況且,他所能聽到、看到的還是有限,在一個背景資料不完全的情況下,草率的結論通常是不對的。
以利法就是自以為聰明、把世上一切的事情黑白、簡單化這種人的代表。
他所講的的確有理:「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然而,他不知道他所不知道的背景;所以,他有理的話用在不對的場合、不但於事無助、反而帶來了與他專程來探望他的朋友約伯的目完全相反的果效。
今天,我們很容易在一旁指責以利法的不是;但他只是你我的代表,把我們心裡想、又不敢說的話說了出來而已。
除非先把在心裡上的偏見挪去,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否則我們永遠無法了解苦難的真象、更無法安慰、及幫助在苦難中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