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4:1-5:27

11/19/2017 星期天 約伯記 4:1-5:27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伯5:17,18)

人的智慧、使人在地上所有的生物中,是唯一可以思想、整理邏輯關係的受造物。

既然有這種分析的能力,我們難免有一種去解釋身邊發生所有事情的願望;其中因果關係是我們最容易理解、也是最熟悉的方法。

在這種的本能之下,再加上從小就被教導的、是非善惡分明的價值、道德關念;因而對於遭受苦難最容易、也是最合理的解釋方法就是:這個人在某種時間、某些特定的狀況下做了一個錯事。

所以,當遇見了在別人身上突然來的苦難,我們雖然嘴上不講、但心裡很容易這麼想:他必定是從前做了什麼虧心事吧!這種想法不完全是出於冷酷的旁觀心態,而是我們自己對合理解釋事情的慾望。

但在人生的歷練多一點以後,人知道他身邊還有很多自己無法解釋的事情;況且,他所能聽到、看到的還是有限,在一個背景資料不完全的情況下,草率的結論通常是不對的。

以利法就是自以為聰明、把世上一切的事情黑白、簡單化這種人的代表。

他所講的的確有理:「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他擊傷、用手醫治。」

然而,他不知道他所不知道的背景;所以,他有理的話用在不對的場合、不但於事無助、反而帶來了與他專程來探望他的朋友約伯的目完全相反的果效。

今天,我們很容易在一旁指責以利法的不是;但他只是你我的代表,把我們心裡想、又不敢說的話說了出來而已。

除非先把在心裡上的偏見挪去,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知,否則我們永遠無法了解苦難的真象、更無法安慰、及幫助在苦難中的朋友。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1:1-3:26

11/18/2017 星期六 約伯記 1:1-3:26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 (伯1:20-22)

人生遭遇的不可測、及人力的有限是我們心裡都知道,卻不願意去想、也不知道該怎麼樣去面對的事實。

如果真的有人有興趣的話,他應該每天在這個世界上,都可以找到不止一個無法解釋、不合理的悲劇;所以,這件事件也有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可能性。

假使不幸的事真的發生了,他對生命的價值觀可能被摧毀、他的信心可能會動搖、他的安全感遭受了威脅。

約伯就是這個情況的代表,在一日之內,他失去了他的房子、所有的財富、及十個兒女!

不久之後,他還要失去他的健康,不但在身體上要每天與肉體上的疼痛争戰,還要忍受妻子的冷嘲熱諷。

雖然聖經一開始就把我們帶到天上,聽得到耶和華與撒但的談話;但約伯不知道這一切是從那裡來、為了什麼?就正如我們自己在苦難中的懵然不知一樣。

然而,約伯記長達四十二章的經文告訴了我們:極大的困難痛苦不見得就是故事最後的終結。

約伯在其中的反思點明了這一點:如果把人生當成單純的投資與回報的話,我們對生命和生活的認識可能還是不完全。

面對了無法忍受、及無法解釋的苦難,能把人逼到完全的驚嚇、及沈默。

然而,就是在這個沈默之中,還有一個可能的結局:就是如從灰燼中出來的火鳥一樣,人還是可以再站得起來。

不但如此,他對人生的認識和體驗有個更新、深入的認識。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一個在苦難之中掙扎、但還能繼續在信心與盼望之中活下去的人,他對生命的看法是值得我們深思啄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