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15:1-18:21

11/24/2017 星期五 約伯記 15:1-18:21

「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地阿、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 (伯16:17-22)

來到美國之後,不但生活上有許多要適應這新環境的挑戰,在對一些事情上的做法、和觀念也是受到了相當大的沖擊。

其中的一項就是漫長的法律程序:甚至在出國之前,就不時的聽到師長們對美國死刑犯人的仁慈、和長久忍耐不以為然。

我第一次被點名、叫去法院做陪審團的候選人時,也有這種情結:為了一個小小的家暴案子,使得一百多人在法院呆座了三天,才定下了十二名陪審團員,這是多麼大的社會成本、多麼不值得的事啊!

這種觀念一直到信了主、讀了聖經以後,才有了基本上的改變。因為,人是多麼的有限、偏見是多麼的難被自己看見、公平和公義是多麼的重要;為了減少一些人為上面的失誤,陪審團的公認會比個人的判斷要好得多;為了公義,這是值得付上的代價。

「在一個人在被定罪之前,他是無辜的」”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這是社會能給個人最大的保障。

約伯在苦難中,他所祈求的就是這個 – 在還沒有窮盡所有可能的調查、證據的驗證、和合宜的判斷之前,就先假設了他是個犯罪的人,這對他是極其的不公平。

然而,這正是約伯三位朋友對他的判斷:他是有罪的;所以他只好向神呼求:「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

不僅如此,他向地和天哀哭:「地阿、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

他的心是何等的傷痛:「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他渴望公義的來臨是何等的殷切:「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

所以,今後我們在判斷人的行為和動機的時候,是不是也該把握住這一個原則:「在一個人在被定罪之前,他是無辜的」。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12:19)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13:1-14:27

11/23/2017 星期四 約伯記 13:1-14:27

「請你們聽我的辯論、留心聽我口中的分訴。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麼、為他說詭詐的言語麼?你們要為神徇情麼?要為他爭論麼?他查出你們來、這豈是好麼?人欺哄人、你們也要照樣欺哄他麼?」 (伯13:6-9)

R.C. Sproul 是一位著作豐富的更正教神學家。他在一本厚達350多頁、介紹系統神學的書上所用的名字,叫做「每一個人都是一位神學家」Everyone’s a Theologian。

這是因為在任何時候,當我們在思考聖經的教導、努力去理解它,我們就是從事神學工作。

因此,我們必須用系統的方式,把聖經的各種教訓結合在一起,用適當的、經過時間考驗的解釋方法,來達到基於真理的神學。

然而,大部份的人缺少這種訓練,也沒有機會花那應該有的時間和經歷,來建立他自己的神學。

所以,我們就憑著自己的印象和經歷、再加上一點聖經的知識、及講台、主日學聽來的隻字片語;常常還是滿有自信的、為自己堅信的神學立場辯護。

約伯的三位朋友:以利法他、比勒達、瑣法,就是這種業餘神學家的代表。

當談到神學上的問題時,他們似乎是馬上興奮到不厭其煩的與約伯講論他們的神學觀念,教導約伯該知道的、點出約伯的盲點;反而忘了他們來探望約伯原來的用意 – 那該是安慰他、而不是指責他。

一再受冤枉的約伯、不得不提起精神與他們辯論。在約伯的耳中,他聽到的是:這三位朋友為神說不義的話、詭詐的言語、牽強的為神徇情;而不是他所認識和經歷的神。

約伯所認識的神是公義的、有智慧的、掌管萬有的,而不需要別人來為祂徇情、爭論的。

雖然約伯無法解釋他自己這麼大的苦難從何而來,但這三位朋友的點評是完全不正確的;甚至他們是不是好人、是不是在人欺哄人都成為值得約伯再思考的。

今天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中,不論是夫婦之間、主僕之間、親子之間、朋友之間…也都很容易的犯了同樣的毛病:錯誤的神學、即使一字不差的引用聖經的經文、還是錯誤的!

我們難免、也不得不是一個小小的神學家、不得不有自己的神學立場;但神學最終的驗證還是在個人的生命、是鹽是光的生命見證上。

要提醒自己的是:不要欺哄自己、也不要欺哄別人!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10:1-12:25

11/22/2017 星期三 約伯記 10:1-12:25

「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然而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裡,我知道你久有此意。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 (伯10:12-15)

人習慣了一個生活環境之後,任何的變動都需要一段適應的時間、甚至成為一個經神上的負擔和挑戰。

記得我剛上大學、第一次離家時,才真正體會到什麼叫做「在家千日好、出門萬事難」。

經過了那一次的經歷以後,自己還以為已經學會了功課;想不到來美國留學又是一個新的考驗、還是有些新的功課要學。

即使今天、把年邁的母親接到家來就近奉養照顧,不僅她老人家在適應上有些困難;連妻子和我都需要再一次的調整、適應照顧母親的生活。

從這個角度來看,苦難也可以說是一種極端的生活變動;怎麼樣來看苦難?怎麼樣來與苦難相處?都與我們對變動的認識、與我們對變動的適應力有關。

由約伯對比勒達的回答中(第9,10章),或許可以對我們有一些的提醒和幫助。

首先,對於苦難來源的分析,雖然約伯與他的三位朋友一樣,不知道那真正的原因;但約伯不像他的朋友一樣、用簡單的思想和意念,把一切的事都簡化成黑白分明的倫理、道德的必然結果。

約伯把他的疑問提到神面前,因為他知道神在掌管萬事,他苦難的原因、和解決的方法,對他雖然是一個謎,但神不但允許這些事發生、也知道這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而且,神久有此意、早已藏在衪的心裡。雖然,約伯無法了解;但從一開始,他就非常了解神擁有的絕對主權、和神與人的關係。

在這苦難的巨大生活變動中,約伯還不忘記神從前一直是怎麼樣對待他的:「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

是的,即使在苦難中,也不要忘記回憶和數算從前視以為常、從神而來的恩典。

對於自己的受苦是不是完全無辜的?約伯也沒有把握:「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

他只能滿心羞愧、眼見自己的苦情;同時也求神正視他的苦情。

對於苦難的奧秘,你我可能都與約伯一樣的無知與無奈;對於苦難的接受,你我可能都與約伯一樣的難以承當;但是至少我們可以學的是:怎麼樣的到神的面前來回憶和數算從前的恩典、訴說現在的苦情。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8:1-9:35

11/21/2017 星期二 約伯記 8:1-9:35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願他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 (伯9:32-34)

哈弗大學商學院、曾對一般開會議事的過程做了一個研究,這個研究的目的是想回答一個有趣的問題誰:當一群人在商討對一件事的做法、或對一個人的看法時,誰是操縱結論走向的最重要一個人?

一般的想法不是第一個發言的人,就是最後一個發言的人。

首先發言的人定下了討論的主題、他對接下來討論的人和事的態度、對其他人應該有不少的影響。

再下一個可能是最後一個發言的人,因為他是做結論、和最後決定的人。

出乎大家所預料的,研究結果顯示:最能操縱結論走向的一個人,竟是第二個發言的人。

因為,與會的人對首先發言的(通常是一個領導)論點不是不熟悉、就是下意識的存著一個懷疑的態度來審視它。

最後一位發言人雖然有做總結的權威,但是他通常不會不照著大家的共識而行、因為眾怒難犯,他需要維持自己做領導的形象。

如果第二個發言人跟著首先發言的走,會使大家對一個發言人的權威更加肯定、也容易順著走。

但是,如果第二個發言人與前面的那位唱反調,就挑起了大家對權威的懷疑、和反抗;接下來大家很可能就越走越遠了。

這麼看來約伯的第二個朋友比勒達、不但跟著先前的以利法他、認為約伯的苦難來自他的罪,而且更毫不客氣的指責約伯:「這些話你要說到幾時.口中的言語如狂風要到幾時呢?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8:2)

難怪約伯這時放棄了與人的爭辯、而渴望神為他主持公道。

但面對神也是困難的:「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9:2,3)

所以,約伯真希望人和神之間有一可以聽訟的中保(9:23)。

約伯當時只能希望、找不一個中保;但今天我們知道:主耶穌就是人和神之間的中保。

當撒旦在控告我們時,聖靈提醒我們主的愛和同在、主耶穌在天父面前遮蓋我們的過犯。

但審判台前,有最合適為我們辯護的第二個發言人 – 主耶穌。

這讓我們有一個有把握的人生!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6:1-7:21

11/20/2017 星期一 約伯記 6:1-7:21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 (伯6:14,15)

2015年四月初,一位在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縣的監獄牢房、被關了三十年之久的前死囚欣頓(Hinton) 、終於結束了他的冤獄生涯。

當年29歲的年輕人如今頭髮都白了,雖然母親也已去世,正義也來得這樣遲;但他獲得自由的第一句話還是:「感謝神!感謝耶穌!」。

因為除了他窮困的家人以外,在這麼長時間的冤獄中,沒有人願意為他的清白出、錢聘請彈痕鑑定專家、證明兇手不是他。

那些原來在陪審團的人、都以譏笑的態度來聽他粗獷的自我辯白;到後來,連報章雜誌都先設定了他的罪行。

約伯也在一個冤枉的苦難中,他這突如其來的苦難是如此的嚴重,以致於連他的好友也預設了他是因為有罪、才有這麼悲慘的現狀。

好在約伯是一位有學養的人,所以他在這些自以為是神代言人的朋友們之前,可以與他們辯論、反駁他們。

在這第一回合的答辯中,約伯談的不是哲學、或神學上的辯証;他談的是他肉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6:1-13)

接著,約伯馬上指出他的朋友以利法他不對:「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

約伯當時需要的,不是從因果關係中、依結果來猜測原因的調查行動,也不是討論苦難來源的哲學上的通則;他想從他朋友身上得到的是以慈愛待他。

約伯甚至謙卑的、把自己比喻一個「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

一個懂得神屬性的人、在這時候該有一些憐憫的心腸,來挽回這位馬上要在信心上跌倒的朋友吧!

如果在約伯記中、要找有什麼淺而易見的教訓的話,可能就在這裡了:不是指責、也不是分析講理、或教導真理;而是同理心的陪伴、安慰。

這不需要有什麼特殊的恩賜、但的確需要有從神而來的愛心和勇氣;這正是我所求的:求神藉我賜人安慰、及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