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30:1-31:40

11/29/2017 星期三 約伯記 30:1-31:40

「神興起、我怎樣行呢?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惟願有一位肯聽我(看哪、在這裡有我所劃的押、願全能者回答我)、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裡,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 (伯31:14,35-37)

我們照基督信仰的真理、聖經的啓示可以這麼說:神是至尊、至榮、全然公義、無所不在、無所不能、滿有恩慈憐憫的獨一真神。

那麼,如此完美的這一位神,祂怎能允許苦難的存在、及發生呢?

學者可以說:這可能是因為個人、或社會整體的罪,所帶來的結果、所要付的代價;或是統計學上的少數離散點,不需要問為什麼、總是會有的。

然而,這不能解決在苦難中的人、他自己的問題。因為,主觀的來說,他不是統計學上的一個小點,在他自己統計學上,他是那個唯一的百分之百!

主觀的來說,他不應該、也不需要為別人、或社會整體的罪付上代價;客觀的來說,神不應該、也不需要使他為別人或社會整體的罪付上代價。

約伯就是在苦難中的這個人,他知道神在掌權、他也知道神是公義的;但在神的公義審判中,他是站在什麼地位呢?(31:14)

約伯有自己的標準和經驗:他耐心的聽僕人的爭辯、公正的判斷是非、施憐憫給有需要的人(31:11,13,16) 。

但當他以自己的標準和經驗投影到神與他的關係時,他就有了很大的難處:神似乎是沉默然不語的不聽他的答辯。(31:35)

甚至他在懷疑,那位控告他的人所寫的狀詞,是否己經在神的前面、卻又不讓他看見呢?(31:36)

約伯說出了我們在苦難中的冤屈和無耐;但是我們一開始就比約伯多知道了一點:控告他的不是神、乃是撒旦。(1:6-12)

同時,神對約伯的沉默然不語是為了成就更大的事:證明撒旦對敬虔人Quid pro quo的控靠。(11/26的默想)

除了約伯外,神對主耶穌上十字架的苦難也是默然不語,但那卻成就了我們的救恩。

是不是神籍著約伯、和主耶穌在告訴我們:在苦難中神不但在掌權,祂也正在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呢?(羅8:28)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26:1-29:25

11/28/2017 星期二 約伯記 26:1-29:25

「然而智慧有何處可尋,聰明之處在哪裡呢?…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曉得智慧的所在…他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 (伯28:12,23,28)

除了錢財之外,最能吸引人的該屬智慧了。智慧的人生,是大家所羨慕的;智慧的言語,是大家所愛聽的;智慧的判斷,是大家想達到的。

在富足的時候,需要智慧來分配資源、在貧乏的時候,需要智慧去知道如何處卑賤;在歡樂的時候,需要智慧來節制、在困難的時候,需要智慧去找振作力量的來源。

然而,什麼是智慧?智慧從那裡來?不見得能找到大家都信服的答案。

約伯在這突如而來的苦難中,也發出了這個嘆息:「然而智慧有何處可尋,聰明之處在哪裡呢?」(28:12)。

在深淵、滄海、活人之地都找了、也都找不到之後(28:13-22),約伯達到了這個結論:「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曉得智慧的所在」(28:23)。神是智慧的創造者、神才曉得什麼是智慧、只有神明白得什麼是智慧的道路。

事實上,智慧是聖經中一個這麼重要的主題,從約伯記開始、詩篇、箴言、傳道書、直到雅歌,統稱為智慧書。

而智慧書的重點,早在約伯記28:28就點明了:「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反過來說,不敬畏神的人就是笨人、惡人、愚頑人。

或許有人會說,這個定義過於簡單、和武斷。但凡嚐過主恩滋味的人,從自己的人生經歷來看,都不得不承認:智慧就是神自己、敬畏神就是智慧的開端、也是智慧的終點。

與其在世間的哲理中找那摸不著、抓不到的智慧,還不如現在就開始過一個敬畏神的生活。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23:1-25:6

11/27/2017 星期一 約伯記 23:1-25:6

「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 (伯24:22-25)

中學開始學英語不久之後,有一天老師在教未來式,為了加深我們的印象、和學習的興趣,告訴大家:「今天不上課了,我要教你們法文、和教你們一首歌!」。她教的這首英文歌就有一個法文名字” Que Sera, Sera” ,它的英文翻譯就是未來式的標準語法”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

雖然我知道的法文少之又少,但Que Sera, Sera從此是我可以誏誏上囗的少數幾個法國字之一;至於那歌詞的內容倒底在講什麼,我得還再等將近廿年才懂。

原來,當年歲稍長,就漸漸知道世事並不都是黑白分明;努力不見得就會成功、好人不一定就會得好報。Que Sera, Sera 就是勸人要灑脫一點的接受事實、不需事事斤斤計較。

不願多思想的人就說Que Sera, Sera,即然無法解釋,就灑脫的接受它吧!

但人的困難就在明明希望做一個灑脫的人,但不僅還是要想:自己怎麼樣來看世事的多變、無常旳人生?

我們認神的人知道:世事的無常是神的作為,為了要使人謙卑下來,再一次旳歸回到神那裡。

這就是約伯在他三位朋友遷強的來解釋他的苦難之後的感想:「神使他們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

他的結論是強而有力的:「若不是這樣、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將我的言語駁為虛空呢?」

在思想苦難時,如果我們把神拿開就找不到答案;同樣的,在思想世事的變化時,如果我們把神拿開也找不到合理的解釋。

除非我們謙卑的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有限和無助,我們很難從神那裡得到安息與平靜。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21:1-22:30

11/26/2017 星期天 約伯記 21:1-22:30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裡。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就必得建立。」 (伯22:21-23)

從前還在職場上班時,每隔一兩年、公司都會要求我們完成一個網上的職業倫理課程。在這個課程中,有一個特別的字常常被提到:” Quid pro quo” 。

這是一個拉丁文,照英文的翻譯就是”this for that” ,用這個換那個,非常簡單的字、非常通俗的句子。

起初,我還納悶:為什麼不用this for that就好了?還要用這麼文雅不俗的拉丁文呢?

原來,「用這個換那個」是人與生俱來的交易觀念,再加上人處處以自我為最高利益打算的心態,很容易就陷入以自己的身份為自己謀利的行為。

在政府的職位上這是貪污、在私人公司的職位上這是舞弊,這些都是履見不鮮的事。所以,公司用Quid pro quo這個重字來加深大家印象的用心,是可以被理解的。

其實,許多人對神的觀念、人與神的互動,也存著這個心態:無論神是多麼偉大,祂一定有某些地方要人的幫忙,否則神不必要這麼的在乎人,要人認識祂、敬拜衪。

所以,要想從神那裡得好處,非得先知道祂的需要是什麼:如果人知道神捎不到的癢處在那裡,他必定能很有把握的得到神的祝福。

約伯的朋友以利法、就是有這種錯誤的觀念;只是他表現的方式比一般人高尚、屬靈一點。

「認識神、領受他口中的教訓、將祂的言語存在心裡、歸向全能者、遠除不義…」這些都是對的,也是神要求人做的;然而,把這些事直接連到「得平安、福氣必臨到、必得建立」就有了問題。

因為,把這種因果關係放在一起,豈不是在賄賂神、要脅神、想要與神交換條件嗎?

「遠除不義、歸向神、認識神、將祂的言語存在心裡…」都是我們應該做的,但是其動機卻不是為了「得平安、福氣、和建立」;而是人對神愛我們的自然回應;這是關係的親密,不是買賣的交易。

— 2017 每日讀經 — 約伯記 19:1-20:29

11/25/2017 星期六 約伯記 19:1-20:29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伯19:23-26)

不論是神學家、哲學家、或任例的大思想家,如果他用認真、客觀的角度來研究、思想苦難的來源及義意的話,最終的結論都不約而同的是:苦難是個奧秘、永遠解不開的迷。

但是,如果我們有機會去問正在苦難當中的人、或者去讀一些有苦難經歷作者的文章書籍的話,就會發現從主觀來看苦難的人,他們的體會更是深入、他們的思想更是令我們深省、他們的經歷也都能夠幫助人。

就像詩人所說的「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119:71),這句話只能由受苦的、人從自己的經歷中說出來才是有力量的。其他的人是無法有邏輯思想達到同樣的結論、對人也不會有任何的果效!

約伯記的可貴就在這裡,約伯用第一人稱、把自己在極端苦難中的心思意念寫了下來;不僅如此,藉著與四位朋友的交談,也把我們對於苦難的一些不正確、不成熟的觀念一一擊破了。這是何等的寶貴!

刻骨銘心的經歷、引發了刻骨銘心的深思;刻骨銘心的深思、成就了濬智通達的哲理。

約伯在痛苦中的呼求,代表了歷代所有在痛苦中之人的呼求;他的呼籲「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到後來、居然成為了事實,成為聖經的一部份、千古為人誦讀,也幫助歷代受苦的聖徒們。

他在痛苦中的盼望「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真正的摸著了神的心意,把神在創世以前、為我們預備的救恩,藉著人的口說出來了!

在這一點上來說,我們的確是比約伯幸福多了,他的盼望、在我們的身上成為了事實;他的呼籲、在我們的身上成為了應允。

今天,我們確實的知道:我們的救贖主活著;我們凟定的相信:「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我們不需要像約伯一樣的痛苦經歷、就可以有比他更有把握的知道: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