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015 星期天 詩56-59章
「世人哪、你們默然不語、真合公義麼?施行審判、豈按正直麼?不然、你們是心中作惡,你們在地上秤出你們手所行的強暴…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 (詩58:1,2,11)
尋求公義是人的本性,尤其是自己是受冤枉那一方的時候。
這就如孩子還小的時候,他們最容易被激怒的不是受到不好的待遇,而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大人們雖不常會立即被不公的待遇激怒,但以自我為中心的判斷方式與孩子們的差別並不大。在不公義的遭遇中該怎麼辦呢?可以自己來報復嗎?可以詛咒對方嗎?
詩人在神面前對惡人的控訴讓我知道,當以神的眼光來重新衡量公義;不是我的標準、更不是世人的標準。
在地上,我雖可以期昐公義的審判;但如果我現在看不到,也不要失望,因為神公義的判斷終久會在地上被世人看見的。
把我詛咒敵人的慾望轉化成祝福人的話語,讓我為神公義的彰顯禱告。
神是會報應的,求神讓我看到衪在地上公義的審判,讓我能超越我自己的眼光、不再用自己的標準來判斷我身邊的人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