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民29-30章

3/7/2015 星期六 民29-30章

「倘若他丈夫天天向他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他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他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民30:15)

對於婦女在聖經中的角色比較注意的人,對昨天在27章讀到的西羅非哈些女兒們爭取產業的記載應該印象該很深刻。

但讀到了30章後,可能又有些疑問;為什麼總是把女人與小孩子放在一起?老是把女人在男人之後?但我們如果心平氣和地從整章的語氣來看的話,很容易察覺到它的目的是保護女人。

許願的人原本就該向自己許的願負責 —男人的許願沒有轉回的餘地(30:2)。但是聖經在這裏卻開了一扇門,讓父親可以取消少女的願(30:3-5)、新婚的丈夫可以取消少婦的願(30:6-8)、丈夫可以取消妻子的願(30:10-12)。

列舉少女、少婦、和妻子的目的都是為了增加一層保護網,避免她們受到口中冒失話的損失(30:8)。

另一方面,神也要求做帶領的父親和丈夫首先盡到他們警醒、看守的責任—「聽見卻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許的願就都要為定」。否則,「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33:15)。

可見得權柄的另一面就是更多的責任;不責任帶來的後果不僅是權柄的失去、更是要承單罪孽的後果。警醒是主動的參與、「默默不言」是被動的放棄– 放棄做帶領的責任。

神設立了家庭和婚姻的制度,在其中帶出了次序的原則:父母在子女之前、丈夫在妻子之先。它的目的不是在貶低子女、妻子的地位,而是要保護那些容易被傷害的人。

順服的功課是不容易學的—「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只有在基督裏才能體會到基督的愛;只有在基督的愛裏,才能存著敬畏基督的心;只有存著敬畏基督的心,才能彼此順服。

我是帶領誰的?我知道做帶領責任嗎?我盡到做帶領責任嗎?
我是被誰帶領的?我了解神立次序的心意嗎?我順服帶領我的人嗎?

2015 讀經默想 – 民27-28章

3/6/2015 星期五 民27-28章

「西羅非哈的女兒…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為甚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於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民27:1-5)

做帶領的人都不願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但困難總是會發生。對於領導人來說,即使這些免不了的事發生了,最好是可以私下解決了事。在大眾之前的公然投訴可能是屬於非常難處理的事!

摩西在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頒布律法、數點人數後,一切的安排都已就緒了;就在這個時候,西羅非哈的女兒們突然的在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要求為她們主持公道!

摩西的教育、資歷、地位、及聲望與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是天地之別,她們的行為顯然是有失體面。

摩西當時會是怎想的?聖經沒有記載,但這給我們了一些想像的空間:律法畢竟已經頒布了,社會秩序也上了軌道,西羅非哈的這些女兒們怎麼可以如此大膽的挑戰權威?難到耶和華曉諭的律法不夠完全嗎?

憑著摩西的智慧和聲望,他大可草草的打發這些升斗小民快快的離開。但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27:11) — 於是一項重大的產業繼承法就從此就定案了。

這也許是以色列歷史上第一次成功的民眾陳情事件、也可能是第一次有關爭取女權的記載。摩西的謙卑、謹慎、及敬畏神的心,把一件難以處理的事帶到一個美善的結果。這是智慧人做事的方法。

我是怎麼樣處理衝突的?我重視我的面子過於事情的本身嗎?
我凡事先講理呢?或是先考慮前規、傳統呢?還是先求告神?

2015 讀經默想 – 民24-26章

3/5/2015 星期四 民24-26章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民25:11,13)

以色列人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百姓「就」喫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與巴力毗珥連合,因而犯了大罪(25:1-3)。由性行為的淫亂、到信仰上的淫亂,這是歷史上一再出現的悲劇。

這件事看起來沒有什麼前因,但後來在民31:8,16的記載,我們才知道這是巴蘭的計謀、他也因此而喪命。但是,以色列人卻沒有理由在淫亂上受到巴蘭計謀的影響。

當以色列人知道他們所做的錯事之後,「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在會幕門前哭泣」(25:6)。

但接下來所記載兩個人的行動卻是兩個極端:心利、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在眾人哭泣之中,帶著米甸女人哥斯比行淫(25:14,15);而非尼哈在眾人之中挻身而出,以槍刺透了正在行淫的兩人。

我們對於顯明的事都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眾人在錯誤中時,我們也常有一種要為真理站出來的衝動。但是,跟隨年歲的增長,我們銳氣不再,行動也保守了一些,那種做為第一個挻身而出的人所需的勇氣也漸漸消失了!

有些時候,是否在不公義情況下保持著沈默比那犯罪的人好不了多少呢?

非尼哈以神的忌邪為心,神以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來記念他忌邪的激動。我是否習慣了以沈默阻礙神的工作呢?

我是否還保持著那敏銳忌邪的心?我人生中的「非尼哈時刻」在哪?

2015 讀經默想 – 民22-23章

3/4/2015 星期三 民22-23章

「巴蘭回答巴勒的臣僕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神的命。現在我請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等我得知耶和華還要對我說甚麼。」(民22:18,19)

如果有人想練習人物查經的話,巴蘭可以是一個很好的題目。描述他的篇幅不多,但內容卻很豐富。

巴蘭似乎是認識神的人、神也與他說話(22:9);他也好像是聽神的話(22:13,18),但是神卻要藉著他平日所騎的驢子向他說話,他才真正的聽見(22:30);他認罪(22:34),但沒有悔改(22:41);他做事似乎不衝動 — 「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我必照耶和華所曉諭我的、回報你們」(22:8,19,38);但貪財的心卻是非常的堅定(22:7,17)。

巴蘭到底是個怎樣的人呢?一個好先知變壞了、或是一個壞先知想要做好事?

對巴蘭最正確的評估還是要回到聖經:「巴蘭就是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先知」(彼後 2:16);「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猶11)」;「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喫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 2:14)」。

他原是一個拜偶像、外邦人的祭司;他熟習靈界的事,他所認識的耶和華與他平常玩弄在手掌之中的諸神祗並沒有什麼不一樣;他敬虔的言語和外貌是他賺取錢財的方法。

原來,民數記22-24章是用諷剌的語法描繪一個想利用神的人反倒是怎麼被神來用。如果我們不以全貌來看這個人的話,也是容易被那些看似虔誠的外表欺騙了!

想想看巴蘭什麼都有:金錢(22:18)、名聲(22:6)、權力(22:36)。今天這個以追求金錢、名聲、權力為首的世界裏,如果巴蘭還在的話,仍然可能是很多人所羨慕的對象;但人貪財的心還是永遠沒法被滿足的。

如果我今天對生活還有一點缺憾的話,那該是什麼?我常想的是什麼?我的敬虔是在外貌還是在內心?求主不讓我有貪財的開始、枉論在貪財的錯謬裡直奔!

2015 讀經默想 – 民20-21章

3/3/2015 星期二 民20-21章

「…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民21:4-6)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抱怨和背逆是每一個讀過聖經的人印象都非常深刻的。

在民數記21章的事件尤其是個諷刺的安排:迦南人亞拉得王擄了幾個以色列人,他們就求告耶和華神;神便使他們爭戰得勝,他們也聽命毀滅了迦南人。這是多麼好的畫面!但一當百姓遇到了難行路、心中馬上就煩躁、口出怨言了。(21:1-3)

我們很容易定以色列百姓的罪:必竟他們承受了神的拯救、經歷了許多神的恩典;但卻不能接納一點點的困難和苦楚。似乎神的祝福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如何解釋現在所遇到的苦難?那曾賜恩典的神到那裏去了?這怎麼可能呢?

這不僅是神學家的議題、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心中常有的疑問。以色列百姓知道神,所以,他們選擇的方法是抱怨神和摩西。但我們呢?是不是也抱怨?那麼,抱怨的對象是誰?人還是神?可能兩者都有,但最終的還是抱怨神!當我們正視了苦難的問題後,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抱怨突然不再是那麼遙遠了!

苦難不見得一定從神來,但抱怨之後的懲罰卻是非常的明顯—那常是神的作為。以色列百姓縱然犯了抱怨的罪,但他們至少有一個馬上認罪的勇氣,「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21:7)。神就預備了救恩。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挂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21:9) 救恩的方法是神定規的。這對那被蛇咬的人來說,可能在理智上是說不過去的:為什麼「一望這銅蛇、就活了」?但這麼個簡單的望,卻是他信心的表現、也真的救活了他。

我們直到耶穌來了才知道這其中真正的涵意:「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3:14)

我對神的救恩認識多少?除了我得救、受冼的時候,今天,我還需要救恩嗎?我需要那一方面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