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徒8:1-25

2/7/2016 星期日 使徒行傳 8:1-25
「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就拿錢給使徒、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彼得說、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罷。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 (徒8:18-20)

金錢和權力是人一直難以擺脫的纏累。

雖然從小就在倫理教課書、歷代先聖先賢中,都告訴人不要一心的追求金錢和權力;但長大、在社會中要靠自己求生存以後,還是不知不覺的陷在其中而不自知。

慾望是一種無法被滿足、又強有力量的動力,它驅使人去追求人相信那些他生存的需要、不可不有的東西。

為了要達到這個目的,它成為一種非常有創意的力量。

它可以把人從對現在情況的不滿意,帶出一個希望:這就是一個更有滿足感的將來。

這些並不見得都是不好的;許多造福了眾人的發明、或啟創公司,都是從它而來的。

然而,如果這願望成了一個我們願意以不惜任何代價,來達到的首要目標的話;它就成為我們的網羅,各種苦毒、嫉恨、貪心、報復的心就隨之而來了。

行邪術的西門想要用錢,向使徒來買使人領受聖靈的能力,就是在金錢和權力之間的混淆。他認為使徒也像他一樣:能力可以帶來財富、財富也可以來購買能力。

所以,人的慾望必需要在神旨意的節制下,才能不至於被自己的慾望催毀、不至於帶給眾人不必要的傷害。

「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罷」,是個嚴重的警告。使徒立即也把救恩的盼望告訴了他:「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8:22,23)

我一心追求的是什麼呢?

這個警告和解決之道,在今天也同樣的有效。

遵行神的旨意,是最能使我把我的生命和創意挑動起來、用在永不後悔的追求上。

神的旨意不是一成不變的法規,而是在我面前扶持我走向自由之道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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