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016 星期三 羅馬書 1:18-32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羅 1:25)
除了眼睛可以看到的事物表面外,真實應該有更深沈的一面,那就是在心裏的認知。
這個觀念在近代人類學家、心理學家、以及哲學家所研究的知識論當中所得到的共同結論。
聖經可能是最早提出這個觀念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1:19)
所以,神的事情 – 包括了神的存在、神的屬性、和人該知道的對神最基本的回應 – 都是人所能知道的。
這種的知道,是在心裏的認知,也就是「原顯明在人心裡」:人藉著所造之物,明明可知神的永能和神性。(1:20)
知道了神的永能和神性後,人對自己的行為、道德就該會有一定的約束力。
然而,為什麼人的聰明反倒成為做惡之器,所帶來損害遠超過其他的受造物呢?因為,人選擇了不相信神的話。
當人沒有神的話以後,他失去的不僅是真實、和他的人生道路;在同時,他也失去了神自己。
因為,人對於神的認知,單憑所造之物是不夠的,最主要的還是神的話。沒有神的話,人是不可能真正的認識神。
可惜的是,這只是往下滑的開始。不認識神,導致了各種形式的偶像崇拜。這些偶像不但不能滿足人的心,反而使人越來越需要它們。
沒有神的話,我們就把人的話當成了權威,把神當得的榮耀誤用在人、和偶像的身上。
撒但的詭計就是要人相信,人可以不靠神的話過的好好的!
與其從人的智慧、和安慰來尋找人生的方向;我情願多花時間、精力在學習神話語的路上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