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哥林多後書 9 章

4/27/2016 星期三 哥林多後書 9 章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林後9:6,7)

在路加褔音七章耶穌講了一個兩個人欠債的比喻:一個人欠五兩銀子、另一個人欠五千兩銀子、都被債主免了。(路7:40-47)

祂所要帶出來的教訓就是:「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7:47)

每次提到了奉獻,我都得要用這個比喻來提醒自己:奉獻是對於恩典的回應,在恩典中不會指責、不再定罪。

所以,如果還存著守戒命、行律法的角度來查考聖經上對奉獻的教導的話,我的態度就不對了。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就是在奉獻之前先問一問自己的心:我愛主的心多嗎?

然而,要回答這個問題,又不得不問自己:我的罪多嗎?如果要從我的奉獻來看我我愛主的心、能與主赦免我罪的多少成比例嗎?

所以,使徒保羅才再說:「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神所喜愛的不在乎捐得多少,而是在乎我祂愛得多少。

因此,「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不見得是指自己的善行(奉獻)所種的,而是神的恩典在我生命中所產生的果效。

神赦罪的恩並沒有不同,但好土是在那欠五千兩銀子的心中。種和收之間的關係不僅在於種、也在乎種在什麼地方。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也是指一種經過深思熟慮、有條理、有計劃的奉獻方式。

一時的感動固然不可消滅;但固定的奉獻卻是一個對赦罪恩典的自然回應。

我的罪都赦免了,但是我的愛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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