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以弗所書 1:7-14

5/10/2016 星期二 以弗所書 1:7-14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得或作成〕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弗1:11)

近數十年來,在資本主義社會中,雇員和雇主的關係經過了好幾次的變化。

勞資的對立是起初的常態;後來員工經由公司發放的股份,成為股東的一部分,減緩了對立。

之後,公司又為員工提供退休福利,使員工的向心力及忠誠度提高了很多。當時有個俗語:「大樹好遮陰」描述了大公司對人的吸引力。

曾幾何時,公司的退休福利被員工自己的401K取代了;發放的股份也無法是生活的保障、再加上隨時隨地的裁員,使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幾乎完全消失;而人對安全、安定的需要,再也無法在工作上找得到了!

感謝主!以弗所書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提醒:安全、安定的需要不是從公司來,而是神要主動給我們的。

在「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弗1:11)之後有幾個小字的註解〔得或作成〕。

這是因為在原文裡,「得基業」是一個被動式的動詞。對於這基業而言,我們是被動式的;主動的還是神。

所以,這句話的解釋可以有這兩種情形:(1)神主動的給了我們祂的基業,也就是中文的翻譯:「我們在他裡面得了基業」;(2)神主動的把我們作成祂的基業,也就是小字註解的翻譯。

我覺得照上下文來看,第二種解釋比較通順,因為接下來的1:18如此寫:「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因為如此,並不是我們從神那裡得到什麼基業;而是我們自己就是神豐盛、榮耀的基業。

這個差別在那裡呢?就像之前公司的比喻:我的安全感是建築在公司給我的股票(基業)比較好呢?還是知道我自己就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基業)比較紮實?

一個公司今天可以給我一些股票;但明天它就可以宣佈裁員,請我另謀高明。

如果我就是公司最重要智慧財產的基業,公司的存在就是我的存在;這豈不是最令人安心的保障?

感謝主!「我們也在他裡面成了基業」就是神給我們這種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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