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2016 星期一 以弗所書 5:3-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弗5:14)
中國人一向對死是很忌諱的,所以常常用其他的名詞來代替,例如:辭世、大去、永眠…等等。
這可能是起源於對死的懼怕及無耐;所以,用「辭」表示自己也有一部份的主動權、用「去」表示把它看成一件很平常的事、用「眠」表示還希望有醒來的一天。
但對基督徒來說:談到了死,就讓我們想到了復活。
這不僅由於耶穌從死裡復活;也是因為我們藉著洗禮、歸入基督的死,而且使我們與衪一同復活,叫我們一舉一動都有新生的樣式。(羅6:4)
所以,基督徒把死看為睡,是憑著信心、藉著神的話、是有根據的;不是一廂情願的希望而己。
但還有一種死,是靈性上的死。這種死能把人和神之間的交通、和來住隔絕了,使人不能來親近神、不願意去追求屬靈的事。
然而,這種死還是有救的;因為督就是真光、能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 ,當人被這真光照亮的時候,他會醒過來的(弗5:14)。
這就好像路加福音15章中的浪子,他在和豬一起吃豆筴充飢的時候,就醒悟過來了。(路15:17)
浪子父親的這一句話:「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15:32),就充分說明了這睡著再醒、死而復活的道理了。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弗5:13)
所以,受了責備並不是一件失面子的事,而是我們靈性甦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