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2016 星期二 以弗所書 5:15-21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弗5:18-20)
聖靈充滿的經驗是非常吸引人的、聖靈充滿的解釋也是滿有爭議的。
很多人對被聖靈充滿的印象是說方言、跳靈舞、身體不斷的悸動,好像失去了控制一樣。
不是嗎?聖經豈不是把醉酒、與被聖靈充滿放在一起嗎!
醉酒就是當酒在人的身上產生出絕對的影響力;所以,被聖靈充滿也可說是當聖靈在一個人的身上產生出絕對影響力的時候了。
可是,醉酒、與被聖靈充滿的相似的地方,只能停在這一點上了。
仔細看來,這兩個名詞的對列,其實是反面的對比。這只要從「不要」、「乃要」的差別就可知道了。
人在醉酒以後的現象,我們都知道的。但聖經對被聖靈充滿的現象,馬上就用這幾個動詞為我們做了很明確的說明:彼此用詩章對說、彼此用靈歌對唱、彼此心和的讚美主。
在這裡的聖靈充滿,它所強調的是有關聖靈在敬拜時候的情形。
被聖靈充滿的敬拜並不是人失去理性後的現象;而是聖靈和人在最深處關係的互動,聖靈掌管了人的心思意念,使人和人之間知道怎麼樣的配搭來讚美主。
讚美的內容還是在我們彼此都知道的詩章(也就是詩篇)、靈歌(也就是屬靈的聖詩)。在聖靈中,我們彼此相通,所以我們才可能口唱心和的讚美主!
追求被聖靈充滿,是追求聖靈的本身、先決條件是要先順服聖靈。
我們不可能只要被聖靈充滿的外顯現象的恩賜,而不要聖靈自己。
這就像傳統小說故事裡的:有人娶妻,他心中想要的是要來到的嫁粧、卻不是要進門的新娘!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