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腓利比書 3:13-4:1

5/24/2016 星期二 腓利比書 3:13-4:1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 (腓3:13-16)

對別人有期望,帶來的是對別人的要求;對自已的期望,帶來的可能是自已前進的動力、但也有可能是很大的自責、與挫折感。

怎麼辦呢?難道要把目標先設低一點、先讓自己有些滿足、成就感,到那時候,再看看下一步該怎麼做?

這是坊間許多書籍教人的方法,它或許可以用在一些不足重要的事情上;但對於一個對屬靈上認真的人(完全人3:15),屬靈上的追求、和自我標準卻是不可妥協的。

使徒保羅在腓利比書中有非常親蜜、感人的自我表白。他誠懇地告訴他所心愛的腓利比書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他對他自己的看法:

「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3:13,14)

保羅不但是表白他自己對屬靈上追求的超高標準,他也期望所有他心愛的弟兄姊妹也有同樣的看法:「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

然而,保羅也不強求每一位都像他一樣:「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3:15) 。

這也就是說,我們得非常的謹慎來看這件事:如果要存別樣的心,最好是要確定那是從神而來的指示;而不是出於自己的疏懶。

這是有關目標的設定;至於該怎麼做能?聖經告訴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3:16)。不需要好高務遠,總是腳踏實地的去做。

主!求你不讓我在屬靈的追求上有一絲的滿足或自豪;也求你讓我能腳踏實地的在現有的基礎上不斷的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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