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2016 星期五 帖撒羅尼迦後書 3章

6/10/2016 星期五 帖撒羅尼迦後書 3章

「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志。」 (帖後3:13)

一個人信主了之後,身為基督徒後,有什麼責任是他該負的?

一位基督徒雖然在教會這個充滿愛的屬靈大家庭,但是他不可存著做一個消費者、處處沾便宜、只為自己打算的心態;這就是帖撒羅尼迦後書所描述「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的人(3:11)。

當我們開始習慣成自然、把身邊許多事認為是理所當然的話;我們就漸漸變得不在乎、也忘了自己在其中的角色、與該負的責任了。

歸屬感應該會帶來參與的期待、與加深的責任感。

因為我屬於這個教會,對教會自然會有參與感;因為這個事奉是屬於我的,對我的事奉自然會有責任感。

所以,真正的關心是基於委身和責任。如果我只關心別人指派給我的責任的話,那只是參與的第一步。

人的一生之中,總得要學習培養自己有個強烈的責任感;同時又要避免在這個過程之中,不留意地生出來對權力、擁有、控制的慾望。

這最適當的學習,就是在神交給我們托管的範圍中:我們的家人、我們的事奉。

在這些責任之中,我們的職責是關懷、滋養、與使對方成長。從我們的責任開始,我們也就可能成就愛神、愛人的誡命了。

「行善不可喪志」這命令,就從我們的責任感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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