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提摩太前書 3:1-11

6/13/2016 星期一 提摩太前書 3:1-11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提前3:1)

一個人重生得救以後,除了自己生命上的改變之外,應該也會有一個為主耶穌做一些事的願望。

這就像使徒保羅的轉變過程中,問了兩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主啊!你是誰?」(徒9:5)。信仰一定會有對象;當對主有了認識以後,那所產生的信心是實在而又堅定的。

第二個問題是「主啊!我當做什麼?」(徒22:10)。即然基督是主,我該做什麼,自然當聽主的吩咐了。

所以,這不但是保羅問的問題;也是我們每一個人要問主的問題。

它的結果就是使一個人有服事的意願、羨慕善工(提前3:1)。

主給我們的是大使命、做光做盬、把神的國在這個世界上彰顯出來。

這不僅是在教會之內的服事而已,幾乎就是要我們改變這個世界。

我們也願意擺上自己一點微薄的力量。

但面對著這麼大的世界、這麼多的邪惡、和不公;我們不但回應非常的緩慢,也幾乎到了完全視而不見、亳無反應的地步了。

然而,我們是不是可以從「只要做一點、總比一點也沒有做,要好一點」開始呢?

當還有機會做善工的時候,讓我們盡力去做。

即使我們所做的沒有達到先前所想的果效;在失敗的之後,回首看看自己的努力,那種可以承受失敗的力量、總應該比後悔完全沒有參與的難過,要容易得多了。

主所稱讚的「又良善又忠心」(太25:21),不是以成功的果效來衡量;而是看一個人的委身的程度而定。

「羨慕善工」、我真認為這話是可信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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