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016 星期五 彼得前書 2:17-25
「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彼前 2:19)
沒有人願意白白的受苦,但遇到苦難卻是大部份人在人生中都有的經歷。
於是,人就尋找各種避免苦難的方法:能防就防、如果不幸遇見了,最好能逢凶化吉;再不然,也要想得開: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但是,聖經卻要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受苦:同樣的受苦,可以使一個人變得艱酸刻薄、但也可以使另一個人的生命成長。
同樣的苦難,帶來不一樣的結果,這因為各人的選擇不同。
當一個人被苦難壓得不堪負重時,他怨天尤人、在失望中離開神,他的心態、言語行為就越來越艱酸刻薄。
但是同一個人、他也可以選擇在苦難中更去了解、體會神的愛;還是設法在神的話語中找到安慰、和鼓勵。
這並不是他勉強自己、逆著人性去做的選擇。其實,這是很有邏輯、有理性的分析結論:
1) 如果這苦難是我自己的罪犯所引起的;這是我認罪悔改的好機會。
2) 如果這苦難是別人的罪犯所引起的;這是我練習赦免他的好時機。
3) 如果這苦難是從神而來的試煉;這是我原來就要學習信靠祂的好功課。
即然基督在十字架上能忍受冤屈的苦楚,身為耶穌門徒的我、還有什麼資格要求神不要讓我有苦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