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017 星期六 民數記 6:1-27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作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喫鮮葡萄和乾葡萄。」 (民 6:2,3)
拿細耳人的條例記載在民數記6章。在神面前許願作拿細耳人,「離俗歸耶和華」,可以是幾天、幾個星期、幾個月、甚至幾年。
在這段期間,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作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喫鮮葡萄和乾葡萄,意味著遠離一切世俗的享樂,專心親近神。
而聖經中出名的拿細耳人,除了舊約裡的參孫(士13-15)之外,大概就屬新約裡的施洗約翰了。
但我們卻不怎麼留意使徒保羅也是拿細耳人。
這可能與基督教的傳統有關。後世的人往往將使徒保羅描繪成一個希臘哲學家的形象、彷彿使徒保羅不再是猶太人,而變為希臘人一般。
事實上,保羅雖然是外邦人的使徒,他依然是猶太人,也依然是法利賽人,他是被主耶穌差遣到外邦世界傳福音的猶太拉比。
使徒行傳21章記載,保羅之所以在耶路撒冷被捕,是因為他被人誤會帶外邦人進入聖殿。
然而,他進聖殿的目的,是為了還拿細耳人的願。
拿細耳人還願的時候,不但要剃頭、還要獻上包括公羊羔、母羊羔、和公綿羊在內的祭牲。(6:13-18)
拿細耳人還願的代價是極其昂貴的,這是為什麼雅各讓保羅替其他四個許了拿細耳人之願的人、償付還願的龐大費用,以證明保羅是遵行律法的。(徒21:23,24)
拿細耳人之願,完全是自願的。保羅許拿細耳人的願,表明了他並沒有反對律法,像今天很多基督徒認為律法已經廢除了。
保羅謹守遵行律法,也教導外邦信徒遵行律法:「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
保羅反對的不是律法,而是認為人要靠遵行律法才能得救的說法:「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所以,我們也不好只把拿細耳人的條例,當成歷史的陳跡來看;在今天,它對我們還是有屬靈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