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2017 星期三 民數記 18:21- 19:1-2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民19:2,3)
讀到民數記19章時,我們可能己累積了太多對獻祭內容及過程的疑惑,以致於對紅母牛這個定例(19:10),只想要快快的唸過去,已經不再多注意了。
其實,這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例子:首先,紅母牛是第一次被用在禮儀當中;其次,祂的被宰殺之地是在營外。
其惟一為與會幕相連之處,是祂的血被祭司以利亞撒,在會幕前彈七次。
祂的全身要與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19:6)一起被焚燒成灰,而不是分開被燒(利1-3)。
最特別的是,這整個手續的目的是要取那燒成的灰,調做除污穢的水(19:9)。
它的意義是什麼呢?一隻完美無瑕的純紅母牛、甚至未曾負過軛,但後來成了一堆灰 — 沒有一處是被好好地利用到的,真可惜!
這表示了什麼?如果連我們都覺得可惜的話,可能切入口就在此了。
「潔淨」在19章出現了27次。所以,最穩妥的意義是:一個不潔淨的人生,既使看起來是好的,但它的實質是沒有價值的灰燼。
從不潔淨的人生轉變到潔淨的唯一路是把它燒成灰燼。
聖經上常用火與水來表示煉盡不潔,在這裏兩者都出現了。
我的生命中也有與神心意相違背的地方,那些可能是世人看起來很美好的,但神卻要我把它們完全燒成灰。捨得嗎?
好在今天我不再需要除罪的紅母牛灰做成的潔淨水!
耶穌為我上了十字架、聖靈住在我心中。我有辦法、有能力向那背逆的老我說:不!
我生命中有什麼違背神心意的?
我捨得放棄它嗎?我有能力放棄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