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5/2017 星期五 王下 3:1-27
「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 (王下3:27)
據調查,人問「為什麼?」是從三歲孩子開始的。問為什麼是人類理智的開始,尋找因果關係也是人的天性。
但是,當一個人在一心的尋找因果關係時,他熱心的尋找、也很有可能成為他在這個問題上的盲點,使他找不到那真正的原因。
這種傾向在近來由 Jordan Ellenberg 所寫的 ”How Not to Be Wrong” 一書上解釋的非常清楚。
這本書是以數學及統計原理、來重新檢視一些有關政治、經濟、及社會問題上,大家所持習以為常的關念,實際上是不正確的。
同樣的,在聖經中,也有一些難解的問題、是我們理智上難以接受的;這些問題也激發了我們的好奇心、希望能既快、又直接的找到讓我們覺得合理的答案。
列王記下三章的最後一節就是其中的一例:為什麼摩押王把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時,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呢?
以色列、猶大、以東三個王國的聯合大軍與摩押爭戰,以色列王又有先知以利沙的保證:「耶和華…必將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3:18)。
然而,就在三國聯軍得勝之前,摩押王把他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燒死了、以色列人「就」遭遇耶和華的大怒,讓煮熟的鴨子飛走了!
為什麼?是耶和華對無法忍受人為燔祭嗎?那為什麼要因摩押王的錯遷怒於以色列人呢?
難道是不喜樂以色列與別國聯盟嗎?那為什麼以利沙要發聯軍必然得勝的預言呢?
難道是神要使以利沙的預言不成就、來給以利沙一個教訓嗎?那為什麼以利沙在之後仍然是一位偉大的先知呢?
是不是我們太理智、太熱心為聖經的難題找答案;以致於把因果關係隨意的用在短短的一節經文之中,以致於把自己陷在解經的難題中而不自知呢?
為什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 我想,獻為燔祭,和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是兩個不同的句子;它們雖然接在一起、卻不見得有因果關係,因為我們沒有看到那個就字:以色列人「就」遭遇耶和華的大怒!
這豈不是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作了以色列王十二年。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他貼近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總不離開。」(3:1,2)嗎?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1:18)
所以,下一次,當我們有個為身邊的人解釋他的(或自己)人生所遭遇難處的機會時,是不是也要小心警慎一點:避免唐突的把一些無關緊要的枝節、而遮蓋了聖經中宏觀的主題:人有罪、神會審判、神預備救贖、人要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