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2015 星期二 得1-2章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得1:16,17)
還記得婚禮中的誓言嗎 —「我願意娶身邊這位姑娘做我的妻子,愛她、安慰她、尊重她、保護他,像我愛自己一樣。在以後的日子裡,不論她貧窮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終忠誠於她,相親相愛,直到死使我們分離。」;「我願意嫁給我身邊這位青年人做我的丈夫,愛他、安慰他、尊重他、保護他,像我愛自己一樣。在以後的日子裡,不論他貧窮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終忠貞於他,相親相愛,直到死使我們分離。」
這簡單、樸實、動人心弦的誓詞,原來是從路得對她婆婆拿俄米所說的話而來的。
在灰暗的士師世代裏,路得記中各個人物的忠貞、温柔、慈愛、良善、信實、愛情給我們一個渙然一新的希望。
原來,人與人之間的堅貞感情不只限於男女之情、血緣關係而己。拿俄米與路得之間濃厚的婆媳感情,相信是每一個自身處在姻親關係中的人都羨慕的。
為什麼路得在極其困難的大環境中,不為自己打算、堅持的跟隨拿俄米走向一個生活沒有保障的未來?
可能是路得天生就有温順、良善的天性;也可能是拿俄米一向對待路得如自己的女兒。
但是為什麼路得不停在「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而又繼續地說:「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路得是位摩押女子、外邦人,她為什麼願意捨去自己的祖國、離開自己的家鄉,到一個文化、風俗、語言完全不一樣的新環境?一個正常的人,在沒有相當的認識、和把握之前,不可能會輕易的走向未知的。
所以,我們可以有把握的說,路得不但對婆婆個人的人品有相當大的信心;她對婆婆的國—以色列;和婆婆的神—耶和華,也有相當程度的認識。
拿俄米的人品,婆媳之間的感情是路做決定的一個要素,但不是全部的因素。拿俄米的國、和拿俄米的神更是她所嚮往的。
路得對以色列、耶和華的信心和認識從何來?拿俄米!
當士師世代的祭司無法把以色列全國帶到神的道路上時,一個流落在外邦的寡婦,卻能把她身邊的外邦人媳婦完完全全地帶到神的面前,這是多麼大的對比!
今天,我的國是什麼?中國、美國、還是神的國?
我的見證是什麼?人能藉我認識、甚至選擇跟從我的神嗎?
不論貧窮或富有,生病或健康,始終忠誠,相親相愛,直到離開這個世界 — 這個誓言的基礎在那裏?我的決心、還是與神的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