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2018 星期三 – 以西結書 39:1-29
「我必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萬民就必看見我所行的審判、與我在他們身上所加的手。這樣、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列國人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 (結39:21-23)
神的榮耀不僅是彰顯在祂創造的大自然中,也在祂與人的啓示及作為之中。
神的恩慈、保護是祂榮耀的彰顯;神的公義、審判也是祂榮耀的彰顯。
然而,更重要的是神的恩慈、和祂的公義是完美無瑕的配合;這更是祂榮耀的彰顯。
因為,性情溫和的人偏向於與環境妥協;擇善固執的人難免自以為義,他們總是有偏差之處。
神是決對的公義,祂不能視罪而不見,所以祂要審判萬民、懲罰列國的惡行。(結38:1-39:20)
在審判中受到懲罰萬民,親嚐耶和華在他們身上所加的手,還是不能不承認那是耶和華的榮耀在列國中的彰顯。
同樣的,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家被擄掠之後,再看到了耶和華在列國中的作為,也不得不承認自己所遭的苦難是因他們自己的罪孽;而知道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耶和華是他們的神。
那麼,耶和華全然的恩慈在那裡彰顯呢?
這要一直等到全然無罪的主耶穌,為我們該得的死、掛在十字架上以後,今天的我們才能在這有利的歷史點、明瞭神的恩慈、和祂的公義是完美無瑕的配合。
榮耀屬神、救恩就是耶穌:完全的恩慈、全然的公義!
我們只是恩典的承受者、在完全的不配中,只有把自己完全的交托給祂,這是唯一合理的選擇和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