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2018 星期日 撒迦利亞書7:1-14
「問萬軍之耶和華殿中的祭司、和先知說、我歷年以來、在五月間哭泣齋戒、現在還當這樣行麼。萬軍之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你要宣告國內的眾民、和祭司、說、你們這七十年在五月七月禁食悲哀、豈是絲毫向我禁食麼,你們喫喝、不是為自己喫、為自己喝麼。」 (撒迦利亞書7:3-6)
在十多年前的一個聖誕節,收到了一個禮物、是教主人怎樣訓練家狗的DVD。
因為就在幾個月前,我家養了一隻小狗,正愁牠沒好家教的時候,這個錄像成為我們全家必看的功課。
原來訓練寵物基本的概念、就是行為修正的實踐,不斷的堅持在好行為有賞、壞行為必罰的原則上,寵物就終究能馴服下來。
人卻不盡如此;因為人有理性、會思考,除了賞罰的接受之外,還需要有足夠令他信服的論點、才能改變他的心志,進而修正他的外在行為。
無可否認的,人也有他的慣性:雖然剛開始時要講道理,但當他習慣的去做那件事以後,就不再去想他為什麼要去做的原因;然而還是在習慣中預期那不會更改的結果。
猶太人對聖殿就有這種情結:聖殿是神與猶太人同在的記號,聖殿的存在與否、華麗與否對猶太人來說是件大事。
所以,當聖殿毀壞之際,猶太人的傷痛是深刻的。這也就是為什麼耶和華殿中的祭司會問先知撒迦利亞說:「我歷年以來、在五月間哭泣齋戒、現在還當這樣行麼?」(7:3)。
言下之意是:我己經在五月間哭泣齋戒、為聖殿的重建擺上了這麼多年,現在所羅巴伯已經開始修復聖殿、耶和華也已經應許這殿的完成和榮耀(4:7) ,我己經做到了應盡的責任,現在還需要這樣行麼?
不料耶和華斥責的回答是這麼直接:「你們這七十年在五月七月禁食悲哀、豈是絲毫向我禁食麼,你們喫喝、不是為自己喫、為自己喝麼?」(7:5,6) 。
也就是說建殿、不見得就表示神的同在,禁食悲哀、不見得就表示認罪悔改,榮耀的聖殿、不見得就表示靈性的復興。
重要的是正直的行為、和公義的社會:「按至理判斷、各人以慈愛憐憫弟兄。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卻不肯聽從、扭轉肩頭、塞耳不聽」(7:9-12) 。
今天我們如果把華麗、寬敞的教堂、和習慣性的敬拜,來做為神同在與賜福的證據的話,豈不也與因賞罰而馴服的寵物一樣–淪於習慣的動作,而缺少了靈性復興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