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瑪拉基書1:1-14

10/21/2018 星期天 瑪拉基書1:1-14

「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麼?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 (瑪拉基書 1:2,3)

在人身心靈各方面的領悟和表達中,愛,可以說同時是最自然、又最複雜的一項了!

愛是極其自然的:父母對孩子的愛,即使在襁褓中的嬰兒都可以感覺的到。

曾經聽過這個故事:一位長久幫助的部落民族宣教士,在服事當地的語言中沒有愛字。所以,他很費勁地試著講解「神愛世人」,但他們聽不懂。直到他把自己與他們的關係來做例子後,他們馬上明瞭了。

因為,愛是唯一世界通用的言語:愛的行動可以穿越過任何文化、種族、傳統、語文上的鴻溝!

但另一方面,愛卻又是極其複雜、又困難的。這就是為什麼在林前13:4-8所寫愛的篇章是這麼吸引人、為什麼教會的夫妻、親子關係班總是在最受歡迎的課程之一的原因了。

是不是因為愛人、或接受愛,都要穿越過人自我為中心、自私的那一面呢?

人不但是健忘的、又是喜歡與別人比的,總希望在現在所能看到、享受到的,都要比別人好。

所以,當耶和華對以色列說:「我曾愛你們」,以色列人馬上就回問:「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

是的,以色列人看到的是自己辛苦的生活、受辱的國家,難道這就是被耶和華愛的證據嗎?

但是,神要提醒他們的是揀選的恩典。雅各並不比以掃好,但神揀選雅各,讓以掃荒涼,除了神主權的揀選 — 沒有什麼原因、也找不到什麼理由,這就是愛了!

今天,我也很容易在物質上與身邊的人比較、只專注在自己生活上的困難,而懷疑神:「你在何事上愛我呢?」

然而,我是否還記得神的揀選之恩?罪得赦免、重擔脫落的喜樂?

當我起了這個「你在何事上愛我」的問題時,是不是我己經失去了起初的愛心了?(啟2:4)

神的豐富要我在信心中去經歷的,我對神的愛也該是從感受裏開始、在信心中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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