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8:1-3

5/6/2019 星期一

「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他身上趕出來,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 (路加福音8: 2,3)

現代的基督徒或多或少都聽過有關奉獻的教導:在這個新約時代,十一奉獻的要求還是需要遵守的嗎?如果十一真的是奉獻的標準、那麼這應該是照稅前、還是稅後的收入算的呢?

說好聽一點、這是因為基督徒對奉獻很認真、也有心照著聖經的教導去做;但真正的去看看各個教會、及福音機構的收支,我們很容易發現大家奉獻的行動、遠遠跟不上對奉獻的認知。

不論是該十一、還是超過十一;稅前、還是稅後,誠實的來說,我們所找的畢竟還是少一點奉獻的藉口。

路加福音的寫作不僅是事實考證上的嚴謹,對婦女在福音事工上的角色也是著墨的不少。相信這除了路加本人一反當時文化、不輕視婦女外,也是因為聖靈的帶領、讓路加把當時的真象一五一十的記錄下來了。

在主耶穌傳道的路途中,忠心跟隨著衪的、除了那十二個門徒之外,還有馬利亞、約亞拿、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這些婦女除了照顧主及門徒們的衣食之外,還把自己的財物拿來供給主耶穌傳道路途中的需要。

除了在當時以男性主導的社會中、這是不尋常的安排;即使以現在社會上的習慣來看,這也是很特別的。

因為在這以金錢為導向的時代,誰出錢、誰就有發言權、決定權;但那些婦女們只是在跟隨主、服事主、把時間、金錢、精力完全的奉獻給主。

她們除了把自己全然奉獻之外,沒有其他的聲音。

她們為什麼可以這樣做?因為主耶穌曾為他們醫病、趕鬼。

今天我們為什麼談到十一奉獻、都覺得那是一個理想的目標、是一件不容易做到的事?

然而主耶穌曾為我們做了什麼事?上十字架、流血、捨身、救贖…。

再怎麼想、我也難以用邏輯把她們和我們連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