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016 星期六 彼得前書 3:1-12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彼前 3:7)
中國人說「主婦能頂半邊天」;西方人也從「重男輕女」進展到「打破玻璃頂」、「男女平等」、「女權至上」。
在男女問題上,社會強調的是從平等、到一方要比另一方面強;兩方的競爭從政治、職場,延伸到了家庭。然而,這是一件好事嗎?
但是聖經卻告訴我們:男女原來就有不一樣的地方:構造不同、體力不同、角色不同、責任也不同。
男女、尤其是夫妻關係,不是建築在平等、或對立的地位,而是在互補、互助、彼此成全的角色。
「作丈夫的要和妻子同住」,這表示家庭的主要責任是在丈夫身上。
丈夫在家中是主要的保護、資源的供應者,他要提供家庭在物質上、精神上、及屬靈上的安全感。
使徒彼得說這是「按情理」、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不需要長篇大論辯證的事。
彼得只提出其中一個原因:「因他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
比你軟弱的原因是:妻子在體力上不比丈夫旺盛、在情緒方面,雖然比丈夫細緻、但一般不比丈夫來的穩重。
然而,夫妻是一體、「一同承受生命之恩」。這個生命是肉體的生命、也是屬靈的生命、更是神創造人、人在犯罪之前與神毫無隔閡的生命。
所以,丈夫也應該在屬靈上做一個領導者。
在論到屬靈上的領導之前,丈夫他自己與神的關係是最重要的。
因而,「禱告沒有阻礙」該是丈夫他最在意的事。
丈夫怎麼能在禱告上沒有阻礙?從敬重妻子開始。
愛妻子固然重要,敬重妻子更是使她能發揮神給她的恩賜、來建造一個榮神益人的家庭。
丈夫和妻子的不同、不是為了彼此爭競、而是彼此成全;這中間的鑰匙是在丈夫的怎麼看自己的角色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