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約9章

1/15/2016 星期五 約翰福音 9章

「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他們就問他說、他向你作甚麼、是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他回答說、我方纔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甚麼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麼。」 (約9:25-27)

第一次到德州去旅遊時,我對德州人的粗曠及豪邁就印象非常深刻。

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不時看到「不要去惹德州佬」(Don’t mess with Texans)的牌子後,更是震驚,我想:這未免太凶悍了!

後來才知道,我看錯了:那是提醒大家在德州高速公路上(是Texas、 不是Texans)不要亂丟紙屑的標語。(mess with ,一般是指惹怒之意)

德州人喜歡的溝通方式是直接了當、不說廢話(no nonsense talk)。

約翰福音9章的這位被耶穌醫好的瞎子,就令人想起他是一個直接了當,不說廢話的人。

他生來就瞎眼,過著討飯的生活,想必吃過了不少苦(9:8)。

別人不是看他不起、就是把他當神學議題來討論:「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9:1)。

只有耶穌知道他、憐憫他;耶穌不但要回答門徒所問的神學問題,衪還要醫治他的瞎眼(9:11)。

不僅如此,衪更關心他的永生:「你信神的兒子麼?」(9:35)

然而,法利賽人對這位瞎子得醫治的興趣不大;反到因耶穌不守安息日,而展開了一連串的辯論(9:16)。

最後,法利賽人還要把這位瞎子找來問(9:17,27)。一問再問、還是問不出一個所以然來,所以,他們只好以「摩西的門徒」來找台階下。

這位瞎子的 no nonsense talk 說到法利賽人的心裏了:「你們不聽,為甚麼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麼?」,他們就把他趕出會堂了(9:34)。

被趕出會堂,代表了被猶太人群體的不接納。這對一個人身份的定位、謀生的機會,都有很大的影響。

這位直接了當的瞎子選擇了「我信」(9:38),他願意為他的信付上代價。

耶穌對這整個事件最後的評語是:「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耶穌是世上的光,光來到了,除了瞎了眼的人,誰看不到呢?

主啊!我感謝你,你開了我心中的眼睛!使我的罪得赦!

2016讀經默想 — 約 8:31-59

1/14/2016 星期四 約翰福音 8:31-59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約8:33-36)

我研究所畢了業不久,正值1980年代創業公司在硅谷起步的時候。

我與幾位好朋友也不甘寂寞,異想天開的想創立一個私人飛機製造公司。目標是把小飛機像汽車一樣的推廣到社會大眾去。

寫好了創業計劃書,也連絡到幾家「天使投資」業主,把我們的構想說明給他們聽,希望拿到他們的投資。

記得很清楚的是:其中有一位在電腦業很成功的業主,給了我們這一句話:

「你們知道你們所知道的(指專業知識),你們也知道你們所不知道的(指經營及資金),但是你們不知道你們不知道的(可能指市場調查、責任保險…等,其實、我也不能確定)。」

You know what you know, you know what you don’t know, but you don’t know what you don’t know.

顯然的,有些信耶穌的猶太人在對於自由的認識也是如此。

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耶和華的選民,他們是一個非常自傲的民族。

在歷史上多次的亡國之難中,他們都還保持有相當程度的自主權。所以,在他們認為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這一點上,我們是可以了解的。

但是,從耶穌來的自由是對付罪的自由。「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所以從古到今,除了耶穌之外,沒有任何人不曾是罪的奴僕。

即使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不保證能永遠住在家裡(神的家裡)。在神的國度裡,只有神的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的。

神的兒子們的特權就是曉得真理、真理使人得以自由(8:32)。 而這個自由在能常常遵行主耶穌的道上表現出來的(8:31)。

今天,如果不到主耶穌這裡來,就無法曉得真理、無法有遵行主道的自由;我就是罪的奴僕。

如果還是靠自已的話,我可能還是不知道我不知道的(是罪的奴僕)!

2016讀經默想 — 約 8:1-30

1/13/2016 星期三 約翰福音 8:1-3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8:10-12)

1991年在舊金山的 Curran 劇院,我看了生平第一場的現場歌劇 — 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那是根據雨果的同名小說所改編的(又名「孤星淚」)。

不曉得那場戲是如何看完的,但只記得是開演不久之後,淚水就不禁的充滿了眼眶;無論是怎麼的努力,還是不得不偶而抬起沈重的手臂拭淚。好在光線很暗,被看到的機會大概不會太大吧!

看完了之後,在家還常常聽它的錄音帶;直到今天,我還可以琅琅上口,哼哼主題曲。

悲慘世界主要就是藉著劇情,來探討罪的問題。什麼是罪、誰可以定罪、罪的饒恕、罪的懲罰、罪的下場…,不但是劇情曲折、而且內容豐富,引人深思。

在約翰福音中行淫婦人的記載,同樣也是令我深思、愛不釋手的!

人都有尋求公義的本性。然而,一但這個傾向走過了頭,就在不知不覺間,把自己當成替天行道的天下第一人,迫不急待的要去定別人的罪。

這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要拿淫婦的人來考驗耶穌的心態;悲慘世界中警務督察沙威(Javert)就是他們的化身。

但是,只有自己在罪中受過痛苦的人,才知道罪的饒恕是多麼的可貴,饒恕罪要付上多大的代價。這也是在悲慘世界的主角尚萬強(Valjean)一生的經歷。

罪人沒有定別人罪的地位和權力;只有沒有罪的耶穌有定罪的權柄。

然而,感謝主,這位唯一可以定我罪的主耶穌,也是赦免我罪的主。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是多麼甘甜的安慰!

它不只是耶穌對這位婦人講的話,也是對所有嚐過主恩滋味的人–就是你和我–所說的話。

「耶穌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個光,戰勝了仇恨、定罪、和死亡的光。

今天,還有誰是我不能饒恕的?

我的生命在光中,還是被黑暗籠罩著?

2016讀經默想 — 約7章

1/12/2016 星期二 約翰福音 7 章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 (約7:17)

上週五的團契時間,在復習這三年所查的摩西五經。當時有人問到:如何在日常生活的選擇的當中知道神的旨意?

實在是個「大哉問」!這也是歷代神的兒女們常問的一個問題。

從好的方面來看,這表示我們重視神的旨意、也願意遵行神的旨意。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也表示我們對神旨意的印象,常常是曖昧不明的;好像神是有意把衪的旨意向我們隱藏起來。

所以,有的人尋找巧合、環境的印證;有的人字字句句仔細研究聖經想找到答案;也有的人左思右想、躊躇不前 — 這些人都在尋求神的旨意。

可是,是否想過:在這些尋求神旨意的努力之前,我已經有了預設的底線。

其實,人一直在等待的是什麼時候,可以心安理得的說:「我想要去做的,的的確確是附和神旨意的。」

就像在聖殿裏聽到耶穌教訓的猶太人一樣,他們心裏已經有個預設 — 能講出好教訓的拉比,一定要正式地受過律法的教育。

所以,他們就希奇的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約7:15)

耶穌的回答是:「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17)

這也就是說,當一個人願意把自己的預設、和偏見完全拿掉;不論神的旨意是如何,都立志遵著衪的旨意而行,就必曉得 — 衪的旨意是不難測透的!

我想,這就是保羅所說的:「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

今天,我還在尋求神的旨意上掙扎嗎?

我是不是在等著神來印證我的意思呢?

我是不是真的在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

2016讀經默想 — 約6:22-40

1/10/2016 星期日 約翰福音 6:22-40

「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我們當行甚麼、纔算作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約6:27-29)

在中國人的觀念裏,「跟對人、找貴人」是事業發展上最重要的第一步。

在美國社會中,有多一點的connection是能找到工作的保證、有好的mentor是升等加薪的捷徑。

那些在耶穌神蹟中吃飽了的眾人,顯然也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他們就不辭辛勞、上了船,到迦百農去找耶穌。找著了、還帶著一份責怪老朋友的口氣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裡來的?」(6:25)

耶穌不客套的馬上就指明了他們的心態:「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喫餅得飽。」(6:26)

但耶穌不只停在責備中,祂把那更重要的屬靈原則告訴他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6:27)

為了食物勞力是必需的、這是求生存的本能。所以,耶穌在這裏應該不是要我們完全不為必壞的食物勞力。而是在為必壞的食物勞力的當中,不要忘了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

更進一步來說,當時常比較為必壞的食物勞力、與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的輕重緩急。

我們常把工作、升遷上所放上的努力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但是在屬靈上的投資卻多是斤斤記較。

接著耶穌為我們解釋了什麼是「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6:28)。

「神所差來的」就是主耶穌、信耶穌就是作神的工。信就是信,再也沒有比信耶穌更簡單的事了!

但是,為什麼主耶穌會把信祂與勞力、作工連在一起呢?

耶穌曾對信他的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8:31) 所以,信與行是一體的兩面;在遵行之中、我們是可以期待作工與勞力的。

今天,我作的工有多少是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呢?

我願意花上與世上作工與勞力同等的代價、甚至比那些更多的代價在存到永生的食物上嗎?這豈不是主耶穌對我的要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