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16 星期三 約翰福音 12:20-50
「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 (約12:28,43)
以前在個營會中聽到過這個故事:有一個年輕人,拜師學與人「應對進退」的本事。
後來他事業有成,回到山上去答謝恩師。老師問道:「你年紀輕輕就做的這麼好,你是怎麼學以致用的?」
他羞赧地低下頭來:「不瞞您說,我準備了一百頂高帽子……」老師立即不悅地說:「我教給你的,難道是給人戴高帽子嗎?只會諂媚巴結,這下去怎麼得了?」
他不禁縮了身子道:「我也是沒辦法啊!有幾個老板能像您這樣嚴以律己,不愛聽下屬的諂媚?這個世界上、像您這等高人是沒幾個了!」
下山碰到幾位同窗,紛紛問他說:「老師對你有甚麼看法呢?」他說:「老師說我青出於籃,但我只剩下九十九頂高帽子了!」
想得別人的榮耀,是人都愛的,很少人能倖免。
在約翰福音 12章中,有好些猶太人的官長信了耶穌,但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敢承認(12:41,42)。他們怕被趕出會堂,而受嘲笑、遭逼迫(12:42)。
我們在今天看來,似乎這是情有可原的。但聖經對他們的評語卻是非常嚴厲:「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12:43)。
神的榮耀是在耶穌上十字架、完成救恩時,有了完全彰顯(12:28)。作主門徒的人也必需要背上他的十字架、天天跟隨主。
主在十字架上受苦得榮耀,我愛神的榮耀是不是高於從人來的榮耀呢?
對於為信耶穌受苦,我是不是該有一個新的體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