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36-46

12/10/2018 星期一 馬太福音26:36-46

「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我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 (太26:39,42)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但是有深厚的神學意義,對基督徒來說也是非常有實用價值的榜樣。

在神學意義當中,主耶穌的禱告不是為了要避免祂即將在身體上的苦難;而是與父神的隔絕。

既然祂要承擔我們所犯的罪過,當全人類的這些罪加在主的身上時,那個擔子是何其的沈重!

然而,最令人難以了解的是:從創世以來,三位一體的神,怎麼可能有彼此隔雖的時候呢?主耶穌為我們罪所負的代價就可想而知了。

在主耶穌的三次禱告當中,祂從「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到「願你的意旨成全」,也讓我們看到、學習怎麼樣禱告。

順服神的旨意應該是我們在世上最不容易學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課。

人從出生以來,就要照著自己喜歡的去行。人不願意被節制、他無法脫離被自己慾望的控制、是一個得不著喜樂的人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僅是哭鬧的新生嬰兒、連我們成人也是如此:我們希望、想要的很多;但常常不見得能心平氣和的停下來想一想,我真的有把握、那些我楒要的是對我有益的嗎?

只有學會了怎麼樣可以從神那裡得到完全的滿足,我們才可能像保羅說的:「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4:11)。

從放下自己原來所堅持的:「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到主動地追求神的旨意:「願你的意旨(在我身上)成全」– 這是我們可以從主身上學到的禱告。

平順的環境不能證明那一定就是神聽賜的恩典;但在神面前經過試煉以後、完全順服的心是最能蒙神悅納的。

即然主都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願你的意旨成全」;我們沒有不也照著去禱告、照著去行的理由。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26-35

12/9/2018 星期日 馬太福音26:26-35

「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太26:35)

彼得在最後晚餐說的大話「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不總能不認」、和不久後而發生的彼得三次不認主,是我們都非常熟悉、也津津樂道的典故。

似乎在最後晚餐的席上,除了話不多但設計好了賣主的猶大外,最引人注目的門徒就是彼得了。他不但話多、也常被主斥責 — 「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26:34) 、「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13:8) 。

就是因為彼得的爽直、使我們喜歡他,他的這些話、讓我們覺得他是很容易親近的人;耶穌對他的回答和斥責,也讓我們有更多的機會認識耶穌。

但是,在下意識之下、我們也希望能和彼得保持一些距離,因為自己不是那麼蠻撞的人,不是當眾人之前、常被斥責的人。

可是,馬太福音在彼得講「了即使會死、也不能不認耶穌」的大話之後,馬上就加了這句話:「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可見得不只是彼得對自己有這麼大的信心,當時在座的每一位門徒都是如此:他們不但很有自信,也還像彼得一樣,在眾人面前宣告自己對主至死不渝的忠誠。

從此來看,我們是沒有理由能夠和彼得保持距離;彼得的話、就是我們想要說,只是沒有機會說的話。

即然彼得被主斥責,我們也同樣的像其他的眾門徒一樣,應該被主斥責;彼得三次不認主,我們也會像彼得一樣,在同樣的環境之下,就背叛了主而不自覺。

所以,在主的恩典當中,我們必須承認:救贖完全是神主動的工作,連我們這一點軟弱的信心、都是主的恩賜!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14-25

12/8/2018 星期六 馬太福音26:14-25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正喫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他說、主、是我麼。」(太26:20-22)

一個人不論是否是基督徒,他應該不會沒有聽過「最後的晚餐」的故事。而在大家的印象中,最後晚餐的最戲劇化的一刻,莫過於耶穌自己的宣告:門徒中間有一個人要賣他了。

達芬奇的名畫「最後的晚餐」、就是以那時刻為背景 – 畫出門徒們驚駭、慌張、和憤怒的表情;甚至有一位門徒手裡己經舉起一把匕首了!當然,我們知道那是拿刀想要保護耶穌的彼得。

達芬奇畫的最後的晚餐、在藝術及歷史可能的確很有價值,可是我想它有一個嚴重的缺點 – 就是不符合聖經!

因為,門徒們初聞他們的主將要被害、而那賣耶穌的人就是他們這十二位跟隨耶穌最近的門徒之一時,他們的表情不是驚駭、慌張、和憤怒;而是憂愁!(26:22)

他們為什麼會憂愁呢?擔心耶穌的安全、還是自己的前途呢?

都不是!因為馬太福音接下來記著:他們一個一個的問耶穌說:「主、是我麼?」

這更令人不解了:門徒們難道這麼沒有信心、連自己有沒有賣耶穌都不曉得嗎?

人在遇到危機時,天生的就會保護自己、再歸罪於他人,這是千古不變的通則;但為什麼他們會先懷疑自己呢?

是不是在這三年多跟隨主腳蹤的過程中,除了完全信靠耶穌之外、他們對同伴也很有信心,知道這種事絕對不可能是其他的門徒做的;所以,他們會一個一個的到主耶蘇面前、問主說:主啊、是我麼?

這種越過個人脫罪的本性、對他人完全的信心,相信不是從門徒們道德情操的改進而來的;乃是因為主耶穌他自己對門徒們的完全委身、使得他們彼此之間有這樣堅強的信任感。

這種彼此之間的信任、甚至超過了對自己的信心 – 這是一個多麼美麗、多麼令人羨慕的信心團體啊!

今天,我們也生活在這種令人羨慕的信心團體當中。

願我們彼此的相愛和互信、成為我們的見證,使許多人都可以因為我們、嚐到主恩的滋味。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1-13

12/7/2018 星期五 馬太福音26:1-13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太26:10-12)

很多人都不自覺的把宗教信仰和行善濟貧連在一起;事實上,這也是正確的觀察,宗教信仰確實是可以淨化私心、把人性善良的一面表現出來。

然而,在善行之中仍存私心、這有可能嗎?

答案是肯定的:為了要證明我是善人、我就不得不多行善;為了要證明我有高人一等的宗教情操、我就不得不把我的行善拿給眾人看;為了要保證我是值得上天堂的、我就不得不把我的陰德積給神明驗証。

人是可以被外在的表現欺騙;但神可能被人的行為矇混了嗎?神的恩典可能被人的功德買過去嗎?

門徒為了馬利亞的枉費而心疼是可以理解的,必竟、錢可以解決很多事;門徒己經在這三年多跟隨耶穌、過慣了潔簡的生活,怎麼能忍受如此的浪費呢!

所以,賙濟窮人並不是門徒的主要理由、而是捨不得那些錢;賙濟窮人只是明正言順的說辭、而不是起於憐憫窮人的心。

因為憐憫是愛人的一種表現、缺乏愛的賙濟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心、賄賂神的嚐試而己。

愛人的起因不是由於我的宗教信仰、道德水平高;而是因為我愛了神之後、才知道要怎麼來愛人;愛神是因為神先愛我、我才有踏出自己私心的可能性。

從這看來,馬利亞是深深地愛耶穌的;在那許許多多跟隨耶穌的人當中、她是第一個體會到她不能常有耶穌的人;只有她、聽懂了耶穌為什麼要被釘在十字架上。(太20:19)

難怪耶穌說她「是為我安葬作的」– 愛裡的了解、愛裡出來的勇氣、愛中不計成本的奉獻。

由此看來,「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是件理所當然的事了!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5:31-46

12/6/2018 星期四 馬太福音25:31-46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

教會能吸引人的地方不只是因為她是能傳揚福音、真理、能聚集基督徒在一起敬拜;更是因為在這個教會中弟兄姊妹愛人的見證。

這些見證是在信徙們的團契、服事、同工中自然的流露出來。不論是單身的、成家的;大人、或小孩;教會就像一個大家庭,以愛把大家凝聚在一起。

不論個人是平順、或困難;在任何的環境下,都是我們以恩慈待人、服事人、為別人的最大好處著想的機會。

按主耶穌的教導:在教會裡,服事人的工作不限制在講道、教主日學、帶門徒、個別輔導…而已;而是整體、全人的關懷。

「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25:35):這些關懷包括了一個人身、心、靈的需要。

身體上需要的照顧是必須先做到的;然而,心裡的鼓勵、及靈性的建造也是不可少的。

今天,是不是在一個富裕的硅谷,使我們很少看到在物質上需要幫助的人。

但服事人如果不從小而瑣碎的事上開始的話;我們怎能使他心靈上的需要、得到神原先給他預備的豐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