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7:11-26

12/15/2018 星期六 馬太福音27: 11-26

「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巡撫說、為甚麼呢、他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馬太福音 27:12,22,23)

受洗後,在團契中認識了一位弟兄,他對古典音樂非常有研究、口才也特別好;因此,在聚會結束之後,我不時籍機找他談家常。

不久,發現這位弟兄在教會外定期的教授音樂欣賞課程,來的人大多不是教會圈子的、但都有興趣多了解一些古典音樂;我當然也興高采烈的報名參加了。

我們不但欣賞、每次還有功課要帶回去做。在課程快結束時,有一次的家庭作業就是去聽巴赫(Bach)的「馬太受難曲」:下次上課報告它的曲式、結構、及個人的感受。

在交待功課的同時,老師也把馬太受難曲(根據馬太福音)的內容、給大家很詳盡的解釋一番;那真是個很好的傳福音機會。

顯然,巴赫把馬太福音27章不但仔細讀了、還有深入的默想。因為,馬太受難曲其中有非常顯明的對比:就是在沈默與喧鬧、鎮定與著急、簡潔與重覆之間明顯的張力。

當祭司長和長老在控告、巡撫在審判時,那些控告、審判的聲音是急促的:「你是猶太人的王麼?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麼?」;被審判的耶穌卻是鎮定的:「你說的是!」。

當暴民吩嚷、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把他釘十字架!」時;身處危急的耶穌卻是沈默不語的。

當巡撫不住重覆的追問:「是猶太人的王麼?…你沒有聽見麼?…我怎麼辦他呢?為甚麼呢?他作了甚麼惡事呢?」時,最有資格回答的是耶穌;但他的話卻是簡潔的:「你說的是!」。

倒底誰在主導這一切的發展?倒底誰是審判人的?倒底誰是被審判的?

耶穌來了、走了;祂在這短短的幾年當中、就把我們所熟悉的這個世界、整個翻轉過來了。

我們看到了、聽到了其中的諷刺與奧妙嗎?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7:1-10

12/14/2018 星期五 馬太福音27:1-10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馬太福音 27:3,4)

凡讀過了聖經的、沒有一個人不會對猶大賣耶穌的這個不齒行為感到氣憤填膺;這個賣主求財的叛徒真是人類的殘渣!

然而,猶大真的是這麼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嗎?聖經以很冷靜的第三者角度、來記錄猶大賣主之後的心態:「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

猶大也會後悔?如果主耶穌來到這世界是要救一切的罪人、那為什麼猶大的後悔沒有任何的作用、他仍然是千古的罪人呢?

這可能要繼續看他在後悔之後做的是什麼事:「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為什麼猶大只去找在參與定罪耶穌的祭司長和長老認罪呢?他知道他出賣的是誰、他得罪的是誰嗎?

難怪祭司長和長老對猶大沒有一絲的同情:「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

可惜的是、猶大還真的聽從了他們的話:「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弔死了。」(27:5)

難道猶大真的走頭無路了、只好自殺了事了嗎?

我想不是的,當一個人真正的面對自己的錯,除了認罪之外、會有悔改的意願。

悔改,包括了後悔、和改正;後悔、是對自己的內心,改正、是對所得罪的對方。

所以,猶大是不是找錯了認罪對象?他的後悔不該是為那三十塊錢、而是為那位愛他、卻被他出賣的主!

雖然我不知道如果猶大回來向主耶穌認罪悔改的話、會是怎麼樣的結果;但至少我知道我的認罪悔改是該怎麼做:「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路15:18,19)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69-75

12/13/2018 星期四 馬太福音26: 69-75

「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馬太福音 26:75)

雖然自認為是一個有淚不輕彈的男子漢大丈夫;但看電影到情深之處、有時我還是難免淚湧眼眶。坐在妻子、女兒旁邊,真不知道該直接就揉一下眼睛、還是假裝在臉頰上扣一扣癢就擺了。

如果看電影會流淚的話,彼得在三次不認主之後的痛哭應該是更感人的!

彼得的出去痛哭、不是不好意思在別人面前為虛假的劇情流淚,而是來自內心深處真正的懺悔。

彼得愛主的心是誠懇的,他對自己愛主的心的把握、也是有根據的 — 必竟這三年多來,他撇棄了一切、跟隨主是事實;而且,主耶穌隨時把他帶在身邊、也表示主對他的愛也有相同的回應。

所以,主耶穌對彼得永不跌倒的誓言、以「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26:34) 來回答時,彼得的心裡有些不舒服是很自然的事。

但當彼得突然的警覺到:全心全意愛主的自己竟然會不認主、而且一晚連續三次不認主時,他對自己的信心完全失望了。

彼得出去痛哭、不是為了避開眾人;而是深深地厭惡自己的軟弱。

人看不到他的淚水、但神知道他的心思;這是真情的流露、刻骨銘心的懺悔。

如果愛不是那麼深、淚就不會流這麼多;如果對主的愛沒有感受、我就不能了解彼得的痛哭。

如果彼得要為自己痛哭、我會不為之動容嗎?我能不為自己求更大的信心嗎?

如果對自己還存有這麼大的把握、我就還無法體會耶穌對我的容忍有多少!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57-68

12/12/2018 星期三 馬太福音26:57-68

「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馬太福音 26:62-64)

「莫須有」之意是恐怕有、也許有、我也不能確定;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恐怕有」的自由心證就夠了。

莫須有後來成為大眾皆知的名詞、是因為它是岳飛被定死的罪名:秦檜誣陷岳飛謀反,韓世忠不平,問秦檜「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但秦檜並不為這問題操心,因為他的目的是除掉岳飛,而不是對岳飛公平與否、或者天下服氣不服氣。

大祭司要除掉耶穌的決心比起秦檜除岳飛、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只是他雖可以不顧天下,但不能不考慮摩西的律法、和羅馬人的規舉。

所以,他非得要耐心的等待耶穌在為自己答辯時的漏洞;然而,耶穌卻遲遲不回答別人對他的指控。

大祭司受不了、再也等不下去了,只得想辦法把他自己的話、放到耶穌的嘴裡:「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這到底是大祭司審問耶穌呢?還是耶穌在審問大祭司的良心呢?

耶穌之所以不回答、為了定意上十字架嗎?當然是的;但為什麼要讓大祭司從他自己的嘴裡說出耶穌真實的身份呢?

我想,也可能是耶穌為了這些控告祂的人、留著一個最後的機會,讓這些人在自己的心靈和誠實中,看到自己的不義而回轉吧!

今天,還是有許多人要對抗耶穌,因為他們聽不進耶穌的教導、受不了耶穌的宣告;把自己對真理的扭曲來對抗真理的本身。

耶穌對這些人的回答是:「你說的是!」。

但耶穌不會永遠停留在無聲、不開口的景況:他說:「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對於這些相信莫須有的人,我們今天能不為他們著急嗎?

—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6:47-56

12/11/2018 星期二 馬太福音26:47-56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太26:53-56)

四本福音都以不用的角度、以許多的章節,來記載主耶穌被捉拿、受審、上十字架、及復活的經過。

這不僅因為其中過程的起浮疊起、發展出人意料;也由於這個事件、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我們不得不探索這中間蜘絲馬跡的一切細節。

從經文中我們可以很容易的看到:不論是門徒的氣憤填膺、和驚慌錯亂;祭司、長老、和眾民的來勢洶洶;以及彼拉多的升堂公審…都是在一個極度動亂不安的場景中履履出現。

在這動亂中,最受不公平待遇的影響、最應該據理力爭的人本應是耶穌;但其中最冷靜、最清晰地掌管一切發展過程的人、也是耶穌。

彼得氣憤填膺的動了刀,耶穌卻對他說:「動刀的必死於刀下」;如果耶穌真的需要被救,十二營多天使來也會馬上來、不需要彼得一人的血氣。

祭司、長老、和眾民來勢洶洶、帶著刀棒的圍上來,卻遇到了耶穌冷靜問他們的問題:「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為什麼現在你們要帶著刀棒、來如同拿強盜麼?」

原來,這發生的一切,不是人的安排、也不是事情自然的發展;而是隨著主耶穌自己選的時間、自己選的地點、自己選的方式進行著。

彼得的動刀、展示了門徒(我們)的軟弱;眾民帶著刀棒、表現了人只會起哄的盲從;主耶穌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但他們沒有拿祂,是因為在主耶穌選定好時間之前、他們沒辦法拿祂。

主耶穌的最後一週,把人本性的浮淺和醜陋澈底的顯現出來;同時,也把他為這些浮淺醜陋的人們上十字架的定意很清楚的說明了。

主耶穌對彼得說:「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祂對祭司、長老、和眾民說:「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

主耶穌對祂心愛的門徒、和要捉拿衪的暴民、講的幾乎是一樣的話。

今天,祂對所有世人的心意也是同樣的憐憫;這就是天上的王與地上的王不相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