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16 星期四 約翰福音 8:31-59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約8:33-36)
我研究所畢了業不久,正值1980年代創業公司在硅谷起步的時候。
我與幾位好朋友也不甘寂寞,異想天開的想創立一個私人飛機製造公司。目標是把小飛機像汽車一樣的推廣到社會大眾去。
寫好了創業計劃書,也連絡到幾家「天使投資」業主,把我們的構想說明給他們聽,希望拿到他們的投資。
記得很清楚的是:其中有一位在電腦業很成功的業主,給了我們這一句話:
「你們知道你們所知道的(指專業知識),你們也知道你們所不知道的(指經營及資金),但是你們不知道你們不知道的(可能指市場調查、責任保險…等,其實、我也不能確定)。」
You know what you know, you know what you don’t know, but you don’t know what you don’t know.
顯然的,有些信耶穌的猶太人在對於自由的認識也是如此。
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耶和華的選民,他們是一個非常自傲的民族。
在歷史上多次的亡國之難中,他們都還保持有相當程度的自主權。所以,在他們認為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這一點上,我們是可以了解的。
但是,從耶穌來的自由是對付罪的自由。「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所以從古到今,除了耶穌之外,沒有任何人不曾是罪的奴僕。
即使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不保證能永遠住在家裡(神的家裡)。在神的國度裡,只有神的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的。
神的兒子們的特權就是曉得真理、真理使人得以自由(8:32)。 而這個自由在能常常遵行主耶穌的道上表現出來的(8:31)。
今天,如果不到主耶穌這裡來,就無法曉得真理、無法有遵行主道的自由;我就是罪的奴僕。
如果還是靠自已的話,我可能還是不知道我不知道的(是罪的奴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