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16 星期五 約翰福音 5:16-47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5:39,40)
相信我們教會當中有不少的弟兄姊妹都很喜歡查經,這可以從週五團契查經的高出席率看得出來。
也難怪!事實上,我們教會就是由校園查經班開始的;而我自己也是在校園查經班認識主耶穌的。
查經、喜愛神的話語,有說不盡的好處,這都是你我深深的經歷和體會。
但是,主耶穌提醒我們:單有查考聖經的熱忱是不夠的,重要的是到主耶穌這裡來得生命。
是的,當在還沒有能明瞭聖經之前,我就感受到靈裡的悸慟,憑著信心、接受了救恩。
之後,我對查經還是保持著非常高的興趣,聖經的內容吸引了我、聖經的道理折服了我、聖經的知識滿足了我。
然而,隨著對聖經的熟悉,知識的增添,不知不覺間就以哲理、知識上的鑽研為樂,心靈的悸慟開始漸漸少了。
這時,查考聖經的目的似乎已經從基本價值觀的改變,轉為建立一個堅固、整全的信仰架構為主了。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這把我查經的方向搞定了:查經是要從見證耶穌的角度來考慮。
「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這把我查經的目標對準了:查經是為了到主耶穌這裡來得生命。
今天,你我查經的目的是什麼呢?知識上的鑽研嗎?
查經後的得著是在生命中更像主耶穌嗎?如果不然,是什麼地方搞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