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2016 星期六 希伯來書 11:1-16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希11:1)
在每一個文化及語言中,「將來」是個很普偏的名詞;連末來式的動詞變化,在許多的語言系統中,都有不同強調的形式。
但是,只要我們在這個題目上,稍微思考一下,就可以察覺到:人對將來的關注、與概念,其實是很特別的。
在所有其他的動物,雖然過去對他們有些影響;但他們所關注的,只是此時此刻的現在,將來對他們是毫無意義的。
人卻不然;對「將來」的態度可以影響到人身、心、靈整的每一個層面。
中國人所說的:「哀莫大於心死」就是一個明證。一個心已經死了的人,不但他自己對將來沒有盼望,連他身旁的人都為他有極大的悲哀。
所以,雖然我們現今或是活在歡樂之中、或是掙扎於艱難之下;但將來總是像一盞明燈,給我們帶來今天生活的動力。
然而,如果我們只是自我陶醉在將來一定會變得更好;不久之後,肯定要失望的。因為,經驗告訴我們,天色不會是長藍的。
對基督徒來說,將來之所以是一盞明燈的原因,不是我們一廂情願的想法;而是因為我們知道將來是屬於神掌管的。
神在我們的前面,衪是我們的將來。在信心裡面,我們看到:衪會給我們新的恩典、新的機會、和新的盼望。
所以,雖然我們今天是活在殷切的盼望將要發生的事當中,同時也腳踏實地的面對目前所面對的現實。
如果一個人失去了他的將來,也就是失去了他對神的信心、和神走在他前面的希望;他同時也失去了現在。
現在我之可以活著的原因,就是基於我對將來的把握。
這就是信: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