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018 星期日 – 以西結書 35:1-36:38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 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我要作你們的神。」 (結36:26,27)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36:26)這是基督徒很喜歡的一句話,因為它是一值很大的應許、 也帶給了我們很大的安慰。然而,這也可能是基督徒最誤解、 及誤用的舊約聖經經文之一。
因為,我們只想到的是:因信稱義之後,我就有個新心、 聖靈就在我的心裏,舊事已過、一切都成新的;真理在我的心裏、 使我得自由。
但仔細讀下去,才注意到:這個新心、新靈的作用並不是我想的, 在童話故事中,從此就過著平安快樂的生活。
而是,「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36: 27) 好像又回到了摩西的律法裏面了!這豈不是在開倒車嗎?
不是的,神從來沒有放棄祂的律例、典章。要作神子民的人, 應該會因為有了這個新心、新靈, 甘心情願地在生活上行出神的要求。
主耶穌對那位自以為有理的律法師說:「你照著去行吧!」(路10:37)正是因為他的問題(路10:29) 顯示了他行不出來的根本原因。
與那位律法師比起來,我的舊約不比他熟、但我有顆比他願意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