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2015 星期一 賽13-15章
「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 (賽14:12-14)
在聖經裏,除了撒但之外,最受到咒詛的可能就屬巴比倫了。
從創世記的巴別塔(創11章)、到啟示錄的大淫婦(啟17章),再加上以賽亞書的13、14章,都是講到神對巴比倫的嚴厲審判。
到底巴比倫做了什麼萬惡不赦的罪,使耶和華要重重的懲罰它呢?
以賽亞14:12-14對這個問題有一些解答:我要升、我高舉、我要坐、我要能(與至上者同等)。
是不是當我太多了以後,就忘記了我是誰?忘記我是誰以後,也就忘記了神是誰,竟然要和至上者同等!
其實,驕傲自大並不是一件很少見的現象。在唯利是圖的資本主義中,自大與自信的分別不大,甚至在教育、在職場成為一種好的品格,去值得學習的方向。
可是,耶和華最厭惡的就是這種人,要受耶和華重重懲罰的也是這種人。
「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中的「然而」把這些驕傲自大的人在極度的驚愕下所發現的現實描述的真好。
太多的我、太大的我是直接向創造我的神挑戰。它只有一種結局,就是墜落陰間、掉到坑中極深之處。
我雖然沒有向神挑戰的初衷,但驕傲自大的心卻不時、不經意的冒了出來。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不只是保羅的心聲、也是我的呼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