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拿1-2章

12/16/2015 星期三 拿1-2章

「他們就大大懼怕、對他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已經知道他躲避耶和華、因為他告訴了他們…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向耶和華獻祭、並且許願。」 (拿1:10,16)

比較希伯來文和中文,除了都是由右向左寫的以外,還有不少的相似之處。

其中有一點就是:希伯來文的比較級和最高級不像英文以字形變化來表示,而以字的重復來表示。

例如:很大就是「大大」、很大高是「高高」、最聖就是「聖哉!聖哉!聖哉!」(賽6:3)。

由此來看,約拿書雖然只有四章、是小先知書的一卷,但它是一卷很大的書,因為短短的書中有許多的大大。

1) 尼尼微大城(1:2)
2) 然而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1:4)
3) 他們就大大懼怕(1:10)
4) 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1:12)
5) 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1:16)
6) 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1:17)
7) 海的深處,大水環繞我(2:3)
8) 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3:3)
9) 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3:5)
10) 約拿大大不悅(4:1)
11) 約拿因這棵蓖麻大大喜樂(4:6)

其實,耶和華是最大的,凡耶和華所做的也是最大的。所以,約拿書所傳的是一個大大的信息!

耶和華神的旨意是大大的,「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約拿執意不願意去敵國傳悔改的信息;但他在逃避、叛逆中倒做了神大能的見證。讓整船的人從大大懼怕,轉變為大大敬畏耶和華!

今天,不論人願意或願意,不神的旨意還是一樣的必定成就。

這尤其是在傳褔音、大使命上面,神的旨意是非常顯明的。

我的回應是什麼?心甘情願的去呢?

還是要神在環境中興起大大的變化,來彰顯衪大大的救恩呢?

2015 讀經默想 – 俄

12/15/2015 星期二 俄

「你兄弟遭難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著、猶大人被滅的日子、你不當因此歡樂。他們遭難的日子、你不當說狂傲的話…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 (俄12,15)

在甲午之戰大敗了之後,日本人在和談會議中,與清朝的代表李鴻章談到了割讓台灣的條件。

消息傳來,翁同和等力陳不可:「台灣失,唯恐天人人心失」。然而,慈禧和李鴻章卻把台灣當成政治上的一個籌碼,在賣國的馬關條約上簽了字。光緒皇帝之後說:「割台失天下人心、余無面目立於世矣!」

在120年之後的今天,海峽兩岸的中國人仍然在背負這沈重的歷史包袱。

以東與猶太也是同出一源,早在創世紀32章,就提到了以掃是以東的始祖;而雅各(又名以色列)是猶太的始祖。

但是,在主前586年秋天,耶路撒冷被巴比倫大軍攻破。聖殿被拆毀時(王下25章),以東站在旁邊、一點反應也沒有(俄12)。

不僅如此,以東還因此歡樂、說狂傲的話,並且隱藏了猶太的國寶(俄6)。

因此,耶和華親自要與以東爭戰(俄1,15)。雅各家(以色列)必得原有的產業(俄17),而以掃家(以東)必無餘剩(俄18)。

今天,我們知道以色列在亡國二千五百多年之後復國了;而以東只剩下考古學家在癈墟之中找到的一些碎片。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6:2)。

在小處上,照顧教會中弟兄姊姊的需要是必然的事。

在大處上,我們也要擔當普世教會的重擔。

尤其是猶太人的福音工作、更是要留心的。耶和華一直還都沒有放棄、何況是我們呢!

2015 讀經默想 – 摩7-9章

12/14/2015 星期一 摩7-9章

「阿摩司對亞瑪謝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 (摩7:14,15)

下個月(1/2016)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Netanyahu)、將頒發一項最高的榮譽(國際正義獎Righteous Among the Nations)給一位二次大戰的老兵Master Sgt. Roddie Edmonds。

原因是Edmonds在70年前的德國集中營,德軍要被擄盟軍中是猶太人的站出來。他憑著他軍士長的身份,命令全體戰俘向前跨一步,並大聲說:「我是猶太人」。

面對著全體站出來的戰俘,氣極敗壞的德軍軍官拿著手槍頂著Edmonds的腦袋,問他說:「你是誰?」他照著國際法通報了他的姓名、兵藉號馬、及軍階後,就再靜默不言了。

此舉據說救了盟軍俘擄中至少200位猶太後裔。

「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就像Edmonds的舉動,阿摩司在長達9章的先知書中,除了這一次介紹他自己以外,再也沒有提到他自己了。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對阿摩司的預言:「以撒的丘壇必然淒涼、以色列的聖所必然荒廢.我必興起、用刀攻擊耶羅波安的家」(7:9),顯然是極其不安。所以,他要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和阿摩司面對面的對質。

亞瑪謝對阿摩司是非常看不起的:「你這先見哪、要逃往猶大地去、在那裡餬口、在那裡說預言」(7:12)。其言之意是:「這裡有王的聖所、有王的宮殿」(7:13),豈是你撒野的地方?要餬口到別處(猶大)去吧!

阿摩司的回答是:「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我有我的職業,我不必藉說預言求餬口;是「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7:15) 。我不是在說我的看法、提供我的意見而己,是耶和華叫我講祂向以色列要說的話。

接著,阿摩司頒伂了神對亞瑪謝、和耶羅波安的審判:「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7:17)。多麼嚴肅、可怕的回答!

今天,我們對先知的事工,也是非常的混淆。

有些人認為這是職業性的事奉,因為自己是全職為神的僕人,就可以做先知、講預言。

有些人上過先知學校、受過訓練,就認為自己是有先知的呼召、有先知的恩賜。

更有人沈迷在類似先知的語言,像耶羅波安一樣要四處找先知,要聽先知講出自己想要聽的話。

但重要的不是倒底誰是先知、而是誰受了神的呼召?神向誰說話?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林前14:32)。先知講的話,不可能與聖經無關、更不可能與聖經不吻合的!

我是否能分辯這中間的差異呢?

2015 讀經默想 – 摩4-6章

12/13/2015 星期天 摩4-6章

「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不要往伯特利尋求、不要進入吉甲、不要過到別是巴。因為吉甲必被擄掠、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要惡惡好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 (摩5;4,5,14,15)

在一項社會調查研究中,有關基督信仰的問題先是:你是基督徙嗎?

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是,你是屬於那一類的基督徙?(1)活躍的(active),(2)認信的(professing),(3)禮儀的(liturgical),(4)私下的(private),(5)文化的(cultural)。

這不但把問題複雜化了,也把基督徙的定義混淆了。難道所有曾經認信(決志)的人都是基督徙嗎?只行在禮儀、形式上的人就是基督徙嗎?基督徙可以只在個人,而沒有團體的教會生活嗎?可能只做一個文化基督徙嗎?

基督徙的定義倒底是什麼?(參考太28:19,20)

先知阿摩司時代的以色列人也有類似的混淆。

他們自信是神的選民(認信的),他們維持了宗教上的傳統(禮儀的),但他們也把摩西律法放在一旁,與當地的風俗習慣認同(文化的)。

伯特利是亞伯拉罕築壇的地方(創12:8)、也是雅各以石為枕的地方(創28:8);吉甲是約書亞帶以色列過約旦河的第一站(書4:20);別是巴在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盟誓的井之處(創21:31)。這些都是以色列人的聖地,也是他們敬拜神的地方。

然而,耶和華說這些都不算數,因為「因為吉甲必被擄掠、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5:4)。禮儀形式,不是神所要的。

神要的是「求善、不要求惡;惡惡好善、秉公行義」。這是集體的求善、好善;而這個善就在秉公行義上表現出來。

「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有它的背景,因為各樣的法律程序、訴訟判決都是在城門口。(獻祭當然在聖殿)。

但「在城門口」也有另一個含意,在城門口決定訴訟的判斷是一個大眾參與的過程,並沒有專任的職業法官及律師;長老、眾民都是其中的一員(得4:2,9)。

今天,我們可以為美國的司法不公、最高法院裁定的不義感到憤怒。但大可不必感到無助和失望。因為,神要找的公義不見得一定完全要在政府立法、司法、行政部門的當中。

問題在我們這些基督徒的團體,是否體會到信仰不只是停在認信、禮儀、或許多的活動上;而是把公義在我們眾人之中行得出來。

人都希望有公義、公義是神的屬性;這就像神自己,是能吸引人的。

「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是我們所禱、所求的。

2015 讀經默想 – 摩1-3章

12/12/2015 星期六 摩1-3章

「以色列人哪、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摩3:1-3)

中國人和猶太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是非常重視家庭的民族。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中國人對理想家庭的描述。我們今天為了培養不辱祖名的子女,也是不惜餘力;我們也常常在禱告會中為病痛中弟兄姊妹的父母代求。

這都顯示了家庭對我們的重要。因此,我們應該可以更能體會「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這句話的意思。

事實上,「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的萬族,在希伯來原文中也是用「全家」的家同一個字來表示。

耶和華要神的子民先了解自己的身份。所以,祂用我們最容易了解的家庭做比喻。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我們全家今天存在的原因是耶和華的帶領。(3:1)

從現在的關係來看:耶和華在地上千萬萬個家族中、祂只認識我家(3:2)。「認識」在舊約中是指彼此非常深刻的相交;在夫妻的性關係上,也是用同一個字(創4:1)。

耶和華是在我家的一員、祂是我家的主。所以,「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的原意是指耶和華和我家的關係。(3:3)

我的家要神的同在、要神的賜福,所以與神同行是必要的條件。

可是,現在我家的心與神的心不能相同,因而一個家的同行、同在、同蒙恩福是不可能的。

「耶和華攻擊你們、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這些難下嚥的話,以色列人能聽進去嗎?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是今天基督徒很喜歡用來提醒夫妻關係的話。

然而,如果即使夫妻二人可以同心,卻把耶和華的心放在一旁;那麼,是不是可能會一同走上耶和華來攻擊、耶和華來追討一切罪孽的路上呢?